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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各地建立联络机构的通知 2009-6-22 |
| 作者: 总谱局 | |
| 2009-06-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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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王氏大成总谱》谱局 关于在各地建立联络机构的通知 总谱局字2009[ 4 ]号
根据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中心六月常务理事会会议的精神,为了加快建设《中华王氏大成总谱》的收编工作进程,尽快收集各地各支派世系家谱资料以及有关文化资料的汇集汇编工作,确保《中华王氏大成总谱》早日面世,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总谱局将在全国各省及有关地区建立“中华王氏大成总谱联络机构”,特制定本细则如下: 一、机构设置与人事安排 1、以省级或有关相应地区为单位设立联络站,原则上由省级范围内的本会理事中产生站长;地级市设立由省联络站直接负责的联络组,原则上由省联络站或由总谱局指定负责人(或组长);县市级由市联络组指派联络员(原则上由会员中产生),由总谱局实行三级管理。目前在一些会员人数较少的省级地区,可暂时先设联络组或联络员,待条件成熟时再正式设置联络站。 2、关于各省、市联络机构成立事宜,由总谱局与各地的本会理事和会员商议后决定,原则上成熟一个成立一个。为便于工作的开展,各级联络机构负责人确定后,由总谱局下发文件明确。 二、联络机构的主要任务 1、宣传发动各地会员做好总谱局目前已颁发的“关于编修《中华王氏大成总谱》和征集文化资料公告”和“关于编制《中华王氏世系总图》征集入编者通知”、《关于为资助〈中华王氏大成总谱〉有贡献者给予表彰安排的办法》,以及今后颁发的有关文件要求。 2、收编汇集分工范围内的各支族人的世系、谱牒原始资料。 3、组织各级初步整理各支族世系,按《中华王氏大成总谱》所分的六大系总谱要求,做好各大系始祖至本分支始迁祖的线图中的先祖人物的行传资料撰记。 4、收集本支族人迁徙,始迁祖、名人和文物遗迹(重要祖墓、祠堂、文物建筑)等资料撰记。 5 、收集愿意入编《中华王氏世系总图》的族人资料,并按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6、积极宣传数字化、网络化、现代化修谱方法,对正在或将要修谱的支族,要引导他们采用统一的数字化修谱方法,对已经修好的族谱也要有计划地适时改成总谱局规定的数字化族谱,以促成《中华王氏大成网络谱》的生成。 7、宣传与贯彻总谱局颁布的《关于为资助〈中华王氏大成总谱〉有贡献者给予表彰安排的办法》的精神,为筹措编撰出版大成总谱所需资金而努力。凡有愿赞助款者可直接汇给总谱局,也可由联络机构代收汇总上交总谱局。 8、各联络机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总谱局的各项文件规定和要求,除代行总谱局行使各项工作职能外;应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各地王氏族糸、宗亲中去宣传发动,收集资料,发展会员(可代发登记表、代收会费),募集资金。另外,对于会员、宗亲中有什么新要求、新问题、新动向应及时向总谱局反映;对于出现一些矛盾要本着促进宗亲团结和睦的精神协调解决。 三、联络机构的工作要求 1、总谱局将有关文件、资料、精神及时下发给各省联络机构。 2、各省联络机构要及时将总谱局的有关文件与要求及时下发传达到下属联络人员,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部署。 3、各省联络机构应每月终将收集的资料以及所收取的经费汇总上交总谱局指定帐户,重要资料随时寄交总谱局。 四、联络机构的费用问题 关于联络机构的所需费用(包括车马费、文印费、邮寄费等)原则上自理,但在经济确实比较困难的地区或机构人员因自身经济条件较差而工作又开展较好的,可考虑在上交的代收经费中返回一部分,作为该机构的日常费用(如有在该机构范围内的人员捐赠款项应直接汇交总谱局,不能直接坐支挪用,应按总谱局的相关规定,给予按比例返回使用)。筹措资金的返还比例将作具体的规定下发。
《中华王氏大成总谱》谱局 200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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