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名人识记之王都中

霞浦名人识记之王都中

郑学华/文

元朝大臣王都中是“官二代”成长起来的汉族大臣。他在《书怀》一诗中这样写道:“一心常欲洗民寃,清白炉烟可付天。但愧才疏为政拙,只宜及早赋归田。”表露了他勤政为民的心迹。在元朝等级统治的严苛政治中,王都中以杰出的行政才能,为“南人”赢得了“清白”的声名。

少年高官

王都中,字元俞,一字邦翰,自号本斋,霞浦赤岸人。王都中的父亲王积翁是南宋降元的大臣,为元朝统治立下了汉马功劳。王都中出生于至元十五年(1278年),三岁时就被朝廷录为从仕郎、南剑州路顺昌县尹(从七品)。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王积翁在出使日本的途中遇难。王都中因此在被元世祖“特授”为平江路总管府治中(正五品),年仅七岁(虚岁)。

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王都中十七岁,正式就任平江路总管府治中。少年王都中在任上表现出了与年龄并不相称的成熟和干练。

王都中上任之初,他众多的下属见他年轻,都看不起他。嘴上无毛的少年,一个“南人”、官二代,能有什么本事呢?《元史》说他“遇事剖析,动中肯綮。”是说王都中遇到事情都不满足于表面现象,对人对事都要进行深入了解,剖析得十分透彻到位,知其因果,切中要害,令人刮目相看。他经手办理的几个案件,都能够抓住关键,找出隐情,使案件豁然开朗。

平江路(今苏州市)所属昆山县曾审理过一个掉换官田案,有一个乡绅通过隐蔽的手段,把官田转换成他个人私田(“诡易官田者”——黄溍《王都中墓志铭》,本文未注明出处者皆引自此文)。但因为“证据不足”,这个案件积压了8年也没有得到妥当解决。王都中接过调查,调阅原始案卷,逐一澄清事实,终于发现了其中的隐情,让这个人无法辩驳,最终认罪伏法。十七岁少年能够这样地审理案件,他的上司和同事都很惊讶,认为他是一个“天才”式的人物,他的部属也十分信服他了。

王都中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还讲究策略和方法。吴江县有一个官吏违反了官府筑堤护田的命令,并且把过错都推到了其他人身上,王都中通过详细的询问,了解到了其中的原因,之后他不追究他人的责任。这样,这个人的罪恶就暴露无遗,最终自己出来向王都中认罪,王都中因此训戒了他,并依法惩处。

以前官办酒税(元朝实行酒专卖制度)收税的时候,因为州县官吏同豪绅关系较好,一般就不向豪绅收取,而把费用分摊到了贫苦的“下户”那里。王都中因此向平江路总管汇报,认为酒出于粮,粮产于田,建议把所有的“酒税”都按田亩分摊,田多多摊,田少少摊。大家都觉得这个办法公平公正。这是王都中对元朝廷财税制度最初的思考和干涉。以后,王都中每到一个地方任职,都不得不对元朝掠夺性的财税体制进行“改革”,努力减轻人民负担。

平江郡(今苏州市)的学校年久失修、破烂不堪,但因为郡守许久了还没到任,也就没人带头修。王都中说:“学校是学习、弘扬圣人之道的地方,人人都有责任,为什么非要等郡守来了才能修呢?”于是他带头捐款,发动大家集资,终于把学校修葺一新。

断案能手

大德元年(1297年),王都中二十岁,他在平江府任满三年,升任浙东道宣慰副使(正四品)。在新的任上他再次发挥“遇事剖析,动中肯綮”的能力,决狱断案,秉公执法,扬善惩恶。

浙东道辖下金华县有一个土豪,在斗殴中打死了人。狱吏、县尉被凶手贿赂,就捏造证据,说死者是病死的,凶手因此逃过了惩罚。死者家属向浙东道申诉,王都中接下案子,挑选了几个自己得力的手下到金华复审案件,查明了真相。(“都中摘属吏覆按,得其情”)原来,从县丞、县尉到狱吏都收受了赃贿,有意包庇杀人凶犯。王都中把他们都一一惩办。

余姚县有一个名叫张省四的恶霸,居住在海边,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无法无天,就连当地的官员也不敢涉足他的地盘。王都中充分掌握了恶霸违法的证据后,马上把这个恶霸拘捕,依据法律严惩了张省四,当地百姓都没有想到王都中会这么快就惩处了张省四,无不拍手称快。

昌国县(今定海县)在浙江东部大海中,每年夏天,台风袭来,冲毁房屋,漂走人畜,给当地居地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年轻的王都中不惧危险,亲自到舟山群岛上去慰问,表现出了与其他官员完全不同的作风。

元朝廷有一个专门经营高利借贷的“斡脱所”,即人民生活、生产和交纳赋税需要的时候,可以向“斡脱所”借钱,叫“应办”,“应办”后当年本利相等,第二年把本利合起来生息,叫“规画”,但民间叫它“羊羔息”。借贷出去的钱常常只有几缗,但收回时常常收到面达到几百斤、猪羊达到几十头。许多人因此倾家荡产。王都中看到了十分痛心,却没有太多的办法。他总是出面要求把收取的米面、猪羊按照市价计算,绝不允许多取。

官府行政设有典章制度,但那多是宋朝的旧制度,元朝在此基础上修修补补,并不真的当回事,吏员在办事的时候常常随意执行,因此暴露出很多弊端。王都中为此组织人手,收集各种规章、条例和案例,亲自书写在专门的大屏风上,总共抄写了整整八十个屏风。他要求所有下属行政办事都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条例、规章,绝不允许营私舞弊。这样,王都中的行政显示出了一种全新的风气。

王都中的部属十分信服他,收集他的政绩,想向朝廷汇报。但还没完成,王都中就调走了。

开河和铸铜钱

大德四年(1300年),二十三岁的王都中转任荆湖北道宣慰副使。他是九月去湖北就任的,一上任就赶上了大饥荒。(“岁适大侵”)《续资治通鉴》(元纪十一)记载:“(九月)甲子,建康、常州、江陵饥,赈之。”赈灾的任务落到了王都中身上。他不辞辛苦,跑遍穷山僻壤,发动灾民生产自救,同时申报朝廷拨粮十万石,一一分送到灾民手中。湖北境内江陵(今荆州市)、沔阳(今仙桃市)、荆门等府灾民几十万人都得到了救助。

长江出三峡后,流到江陵,水势变得十分舒缓迂阔,长江水环绕着江陵城向南流去。因为原任荆湖北道宣慰使工作不力,造成了江陵南湖淤塞,大小船只无法出城,城里的百姓都要出城十里以外,才能够得到米粮、薪柴和牧草,生活极为不便。王都中组织人手疏浚了南湖。不仅如此,王都中还开凿了一条新河与南湖相连接,这样水路就更加畅通,群众的生产、生活更加方便。

王都中在湖北任职九年,史料只记述了他的这两件事迹。那时候王都中已经为自己赢得了勇于任事的“通才”名声。

元朝时期通行纸币,中统元年(1260年)元朝政府发行纸币“中统钞”。但随着元朝战争的扩大,财政入不敷出,于是开始滥发纸币。其间还发行过“至元钞”。中统钞和至元钞严重贬值,至少贬值了二千倍。至大二年1309年,元朝武宗皇帝开始实行新钞法。发行“至大银钞”,同时又开始恢复使用铜钱。朝廷设立了六个泉货监,负责铸造铜钱。宰相认为王都中是个“通才”,做什么都精通,于是任命王都中为江淮泉货监,专门负责铸造铜钱。

王都中上任后,了解到赣、浙、皖交界的德兴县是传统的产铜区,不但出产优质铜矿,而且炼铜的技术也先进。于是王都中就在德兴县生产铜,几个月就生产了十万斤优质的铜。在全国六个“泉货监”中,江淮泉货监生产的铜质量最好,铸造的铜钱也最精美。只是,不久,为了保证至元钞的坚挺,铜钱再次被废除。

治理郴州

从至大二年(1309年)底到延祐四年1317年,王都中任郴州路今湖南郴县总管达八年,这是王都中一生中最志得意满的任期,八年里,王都中不但治理郴州有成,至今在郴州留下了许多惠政,还写下了许多诗章,表达了他的治政心得,这些诗占了王都中流传至今的诗歌的半数。

王都中的施政首先是从教化民众开始的。郴州地区是瑶族、仡佬族与汉族杂居区,民族隔阂较深,有争斗恶习。王都中恩威并施,在少数民族地区大办学校,制造礼器,聘请著名儒家学者前来执教,用儒家的思想来教育他们,使这一带的风俗民情大为改变。

王都中十分关注民生,他每到一处,都要把改善民生作为自己首要的责任,有时候不惜违背权贵和典章。

郴州郡内周围有山,可耕种的土地较少,加上豪绅贵族圈地,百姓生活十分艰难。当时,用于发放官吏“工资”(年薪)的“职田米”都贮存在郴州官方的粮仓里,而当地口粮一时周转不及,缺少粮食几千石。王都中就征求同僚的意见,把所有的“职田米”都放到市场上粜,让百姓放心籴米。而又从外地以低价购入粮食来补充库存。有同僚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按规定“职田米”是专有的,不能随便改变用途。王都中不为所动。因为王都中的“变通”,避免了一次粮荒。

王都中还大量减免了“秋粮”和“商税”。元朝江南农民主要缴纳“秋税”,也即“秋粮”。各地“秋粮”征收标准不一,以产粮多少五取其一。但各地官吏在征收“秋粮”时也额外增加征收“费”,“费”是当地政府加收的,秋粮一石,“费”还要加收五斗。王都中把“秋粮”按最低标准征收,还把所有的“费”都减免了。交粮的农民把剩下来的粮食拉回去,无不欢喜开颜。

征收商税,按照规定,只征收营业的“住税”,商品在流通过程中是不用交税的。但地方政府常常设卡收取“过税”。王都中要求当地官吏严格按规定办事,不收“过税”,并且亲自监督,坚决杜绝地方官吏设卡收费。消息传开,各地商人贩运商品,都争相从郴州过境。因为这样,王都中的郴州总管府每年所收的赋钱,不过一百五十缗,远远低于其它同级的总管府。

郴州西北有一个北湖,湖面浩渺,湖水清澈,波光粼粼,是郴州人心中的“母亲湖”。治理北湖,王都中颇费了一番苦心。北湖连接龙泉塘、流盃池,流入郴水,这几个地方都是“官产”,王都中就把它利用起来,放进鱼苗养鱼。这里还有一个故事。王都中刚刚开始养鱼的时候,第一年,看着鱼养的很多,捕捞的时候却捕不到多少。这是怎么回事呢?善于调查的王都中向老农请教,这才了解到,原来北湖的北面有一个很深的洞穴,所放养的鱼都跑到洞穴里面去了,无法捕捞。怎么办呢?他想到了筑堤的办法把洞穴隔开。于是他又命人招募工役,筑堤坝。堤坝长过百丈,宽约五尺,将北湖分割成南北两半,分割后的湖就叫前湖和后湖。前湖大些,养鱼;后湖(即今郴州北湖)有洞穴,小些,蓄水防涝。为了防止前后湖水势泛滥,就用竹子编成篱笆插在堤中,水可互通,鱼不逃逸。他又在下游地方建造了一个水磨坊,为百姓磨米和麦子。据记载,磨坊日磨五斗。磨坊和养鱼的收入“百倍于官所赋钱”,这些收入都归郴州府和郴江驿,收入多了,也就不再向百姓摊派费用,避免了扰民。

郴州的三川河,穿城而过。郴州古语说:“三川塞,合郡灾。”三川河一旦堵塞,整个郴州都要受到危害。王都中为了治理三川河,仔细地察看了三川河的走向和水势,然后再北面筑了一道大堤,使三川河再也不会危害到郡城。为了方便群众,王都中还全面维修了郴州桥。王都中在郴州兴建了许多工程,但无论什么工程,他都设法由总管府出资修建,不派百姓的赋和役。

王都中在郴州又办理了几件要案,值得一记。有一家小农,祖父的坟墓颇有“风水”,年久失修,后被当地土豪人家强占去,而吏员畏惧土豪家里的强大势力,都不敢过问这事。案子诉讼到王都中那里,王都中了解情况,责令其归还祖坟,赔偿损失。

还有一个离奇的案子。一家农户,父亲状告他的继子是个盗贼。这个案子本身很简单,因此很快就定案了。王都中听说后,了解了事情的经过,愀然说:“父亲状告儿子,这事情违反了人伦,况且里边还有隐情,不一定是实情呢!”于是他深入调查,发现了线索,最后抓到了真正的盗贼,儿子无罪释放,这一对父子又和好如初。

王都中善于审理疑难案件出了名,他的上司指令他去审理相邻的株州茶陵县的一件财产继承疑案。茶陵县富翁覃时中只生育一个女儿,妻子病死,而女儿在入赘女婿之后也病死,不久他也病逝,家里就只剩下一个妾和入赘的女婿。覃时中妾状告这个女婿是“拜尸成婚”,并没有形成真正的婚姻,不是这个家庭的成员,并且状告他隐藏玉杯、夜明珠等。王都中深入调查,发现一个疑点就穷追不放,最终完全掌握其中实情。原来覃时中妾贿赂株州和茶陵县审理案件的大小官员,还收买了有关证人,伪造证据,目的就是要赶走这个入赘女婿,剥夺其继承权,独吞财产。王都中依法惩处了全部涉案人员。这个案件竟然株连八百多人,覃时中妾用于贿赂的赃款高达十一万五千余缗。这个案件轰动一时。

王都中治理郴州几年,郴州城不知不觉已焕然一新了。

地方安宁下来,于是他开始修撰郴州地方志。王都中主持编撰的《郴州志》虽然没有流传下来,但它启发了后代郴州方志的写作。今天我们可以在明代万历年间编成的《郴州志》看到当年王都中治理郴州的事迹,还有部分王都中所写的诗和记。

饶州理财

延祐四年1317年,王都中调任正议大夫(正三品)、饶州路今江西省鄱阳县总管。那一年饶州路正遇荒年,米价飞涨,王都中制订了赈灾计划,官仓的米原来是分上中下三等定价的,他下令一律按下等价卖给群众。这个计划上报到了江浙行省,行省还没有批准下来的时候,他通过调查,发现群众早已经断粮,而且,就是按下等价格,群众也仍然买不起粮食。于是王都中就按照下等价格的八折把粮食买给群众,并且组织义赈救灾。江浙行省丞相知道了这件事,责备他越权行事,要治他的“专擅”的罪。王都中只好写公文解释,说:“从饶州到杭州相距二千里,等到江浙行省审议批准、加上公文往返,至少要有半个月时间,人七天不吃就会饿死,我怎么能忍心看着人饿死不去救助,而等着公文批准呢。”行省左右司都事王克敬知道了这个事,也对行省丞相说:“鄱阳离这里很远,要是等到公文报送批准了再赈灾,老百姓都要饿死了。王都中想要施行仁义,然而我们反而不仁不义吗?”于是行省丞相不再追究王都中的过失。饶州的灾民听说了这件事,十分感动,他们说:“王公为我们减米价,王公真要是因此被治罪,我们宁可典当妻子、买掉儿女,也要为王公赎罪!”

饶州地区出产黄金,郡里也把黄金当成贡品,有一批专门从事开采金矿的矿工。矿工们因为开采技术、产量、矿脉含金率不同等等原因,每年的收入都不一样。元朝廷对金矿矿工的税收几年才定额一次,这样贫苦的矿工和富有的矿工所征收的税收就变成是一样的。王都中觉得这样不公平,于是他派人到矿上去了解情况,把每个矿工的实际收入情况都调查得清清楚楚,然后把修订金矿矿工税收的意见故意不写成正式公文,而只是用草稿,命令德兴县县丞彭庭玉送到行省上报审批。行省的工作人员同王都中都很熟悉,见是草稿,以为王都中并不知道这件事。彭庭玉说:“王总管怎么不知道呢?他是故意这样的。”因为这件事涉及的矿工很多,让人知道了调整税收的情况,同僚官吏肯定会有不同的意见。王都中连申请的公文也不写,给人觉得这事是行省一手包办的,这样行省的公文下来,同僚也就没有话说了。行省知道了内幕,很快就批准王都中的意见,金矿的税收就此贴近实际的情况,显得公平。

元朝的税收制度中还实行一种“包银法”。“包银法”就是把应该缴纳的各种税费都折算成银子来交,而且“包银法”规定每户最高税收包银不超过二两银子。有一次王都中公差外出,他的属下趁这个机会向百姓收缴包银。他们胡乱附加征收各种名目的费用,高的竟然超过了十倍税银,少的也超过一倍。王都中一回来,马上就发现了这件事。他重申了“包银法”的规定,要求属下一律把多收的银子还给百姓。不久,元朝廷发现“包银法”的弊端,又因为货币改革的原因,就取缔了“包银法”。丞相指责相关官吏对百姓太过残酷,而表扬王都中在实行税收时能够体恤百姓。

鄱阳湖里的芦苇荡是官有的,之前任由农民割草沤肥。后来有豪绅占为私有,农民要割草,得向豪绅交钱。河流码头的税收,每年都有五万多缗,朝廷用这笔钱救助贫苦的农民,也任由贫苦农民割草沤肥。但河荡被豪绅占有之后,朝廷救助贫苦农民的钱也被豪绅冒领,贫苦的农民再也得不到救助。王都中了解这些情况后,严厉地惩处了为富不仁的豪绅。

饶州下属余干州(今江西省余干县)官吏在管理土地粮食税收的过程中,欺上瞒下,集体营私舞弊。王都中知道后立即展开调查。这些官吏为了逃脱惩处,就让其中的一个人顶了全部的罪行,结果仅在这个人名下收取的非法好处高达十几万缗。王都中一下子就发现了其中的端倪,顺水推舟,破了这个案子,所有参与的官吏都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王都中在饶州四年的事迹远不止这些,后人评述说他在饶州是“政平讼理”。

治理盐政

至治元年1321年,王都中母亲过世,他回到平江的家里为母亲守孝三年。

泰定元年1324年,王都中除服后改任两浙都转运盐使,还没到任,就又转任为北海南道肃政廉访使,但丞相知道后,认为治理盐政,现在缺少能干的大臣,让他仍然任两浙都转运盐使。于是王都中开始治理盐政。

元朝从事盐业生产的盐户,是有特殊户籍的生产专业户,朝廷规定他们不得转行改业,他们“不统于有司”,只归盐司管辖。盐户缴纳的盐有固定的数额,称为“额盐”。盐户生产时间久了,生产的能力会产生变化,因此盐司规定每三年重新核定一次额盐。重新核定额盐,实际上涉及到盐户利益的分配,因此阻挠很多、困难很多,基层盐司索性不再重核。王都中发现,有的盐户生产能力过剩,大量生产的盐,除了交额盐外,常常偷拿出去外卖,实际上助长了盐的走私。而有的盐户生产少,额盐交不足,就以次允好,盐的质量下降。于是王都中对辖区内所有三十四所盐场进行调查摸底,然后按各盐户的产盐能力大小重新核定额盐。

元朝廷为了促进盐业生产,给盐户发放“工本”和粮食,统称“工本钞”。“工本钞”在发放的过程中被贪官污吏重重克扣,真正发放到盐户手里,已经所剩无已。(“遭贪官汙吏掊克之余,人户所得无几。”)王都中挑选清廉的官吏发放“工本钞”,并且减去所有中间环节,把“工本钞”直接发放到盐户手上,他还亲自监督发放,杜绝了“工本钞”发放过程的弊端。

盐户煮盐,需要购买大量的柴草,盐司也对柴草进行收费。王都中将这项收费减少了大半。

盐走私的行为,盐司官员其实多有参与,走私的盐,大多都是从官办盐场流出来的。而发现盐走私的时候,盐场官吏常常诬陷盐户,他们反而要承当责任。王都中一方面严厉查办盐走私行为,要求一查到走私,立即办理,绝不拖延,这样也就避免了盐司官吏互相勾结、推脱责任。

由于王都中整顿盐场措施得力,辖区的盐业很快就改变了面貌。

治理福州和再治盐政

王都中治理盐政业绩突出,受到了左丞相脱欢答剌罕的关注,他还没来得及向皇帝推荐,王都中就任福建闽海道肃政廉访使,不久就升任中奉大夫(从二品)、福建道宣慰使都元帅。

王都中在郴州任职时写作《郴州北湖始末记》很自豪地著名“三山王都中”,三山是福州的别称。在家乡任职,王都中更是勤勉治事,谋划长远。他在福建的任职期间主要做了两件事。

一是兴修水利。福州城周围有三个湖,灌溉农田一万五千多亩。由于水闸损坏,无人处理,时间久了就被豪绅占有了。王都中到任后,惩处了豪绅,维修水闸,疏浚水道,使农田得到灌溉,农民因此重新获利。

一是军屯闽西。福建西部汀州、漳州的边远山区,世代居住着高山族等少数民族。以前这里曾经实行军屯种田,后来撤销了。王都中沿用在郴州的做法,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和睦。同时报朝廷同意后,再次实行军屯。在西部军屯,一边耕种、一边守备,使边境得到了安宁。

王都中在福州任职时间很短,仅一年多,天历元年1328年,又改任浙东道宣慰使都元帅。时间不久,再调任广东道宣慰使都元帅。他三次任“都元帅”都佩带钦赐的金虎符,很受皇帝的重用。

元朝掠夺式的财政制度,时间越久,就越发难以运行。元统元年1333年,元朝末任皇帝元顺帝即位几个月,就看中了“通才”王都中,任命他为正奉大夫(从二品)、户部尚书、两淮都转运盐使,企图发挥王都中非凡的才能,为元朝整顿财税,给垂死的元朝注入生机。王都中赴两淮整顿盐政,采取以前在两浙施行的办法进行整顿,使两淮盐政管理走上轨道。同时,王都中采取措施,扩大盐政收益。

王都中通过考察,在通州(今南通市)狼山地区建新的闸门,把海水引入扬州,不但使扬州地区原有的盐场增加了产量和效益,而且扩大了盐场规模,增加了盐场收益。王都中还开通了一条联结长江和淮河的运河,修理和改造句容、陈公、雷塘三条河,疏浚真州硃金沙河,使它们都与长江、淮河联通,大大增强了水上运输的能力。两淮盐政经过王都中一番治理,又现出了活力。元顺帝特地赏赐王都中名酒、精缣和白金五十两,以示对他格外“恩宠”。

不久王都中升任河南行省参知政事(从二品),但他积劳成疾,在上任途中走到宿迁的时候就发病了,只好南归养病。元顺帝还想让王都中发挥余热,于是改任他为江浙行省参知政事,以便就近理政。王都中感谢皇帝对自己的信任,带病上任,一边吃药,一边工作。无奈病情加重,只好返回家中治疗。

至正元年十一月1341年,王都中逝世,享年六十四岁。后封赠昭文馆大学士,谥“清献”。

王都中的所处的年代,正是元朝由盛及衰的时候。元朝立国时间短,盛衰都显得倏忽。王都中的父亲王积翁从南宋投身到元朝,亲历了社会的动乱和变迁,而这个动乱似乎并未因元朝统治的确立而结束。元朝虽然也曾把儒学(理学)作为治国思想,但习惯于“马上治国”的蒙古民族,并不熟知和习惯儒家的理念,他们更多地实行等级统治和掠夺性政策。元朝的统治对于第四等级的“南人”来说,仍然是动乱和水深火热。由盛及衰,似乎动乱还没结束,元朝就走向覆亡了。王都中虽然没有亲眼看到元朝的覆灭,但这个过程,却是亲历了。王都中十七岁开始步入仕途,也许是因为身缝乱世,父亲早逝、兄弟多数夭折,他显得早熟。他理民政、断疑案、治盐政、办军务,无一不是快刀乱麻,显示出一个干臣的手腕。王都中的身份极其特殊,一方面他是“南人”,另一方面他又是为元朝统治立下汗马功劳的“南人”的后裔,是“官二代”。这个特殊的身份给了他很大的施展才能的舞台,也因为这个身份,他只能始终处于辅助的边缘状态,充当元朝的“救火队”。王都中早年是儒学大师许衡的弟子,是儒学的乳汁喂养长大的。《元史》说王都中“致力于根本之学”。这个“根本之学”对于一个致力“为政但当求实效”(王都中诗《依紫崖韵和彬卿》)的干臣来说,会是什么呢?就是他的行政和为人,处处体现儒家以民为本的思想,体现“爱民、忠君、亲孝”的本质。儒学在元朝是被轻视的,它不得不借助于王都中这么一个特殊身份的“南人”,展示其“根本之学”。这是王都中对于儒学的“特殊贡献”了。

王都中的诗画书

王都中也是一个艺术家,诗歌、绘画、书法样样精通。

王都中著有诗歌《本斋集》三卷,但留传下来的不多,主要保存在清朝顾嗣立编辑的《元诗选》中,郴州方志也保留了部分,共25首。另有《郴州北湖始末记》一文保存在《万历郴州志》中。王都中现存的诗歌中有近一半(12首)是吟咏郴州的。王都中治理郴州八年,使百姓在元朝廷严苛的统治中恢复安宁的局面,不能不说是王都中的功劳。王都中在郴州也志得意满,诗兴大发。这些诗有描写郴州美丽的景色的,如吟“北湖八景”,也有描写他治理郴州的心得,表达他从政的理念。如《题叉鱼亭》:(见《元诗选》,又见《万历郴州志》卷九)

昌黎曾此赋叉鱼,披棘寻碑考郡图。

重筑草亭存古意,双浮画舫仿西湖。

激轮为磨供官费,隔水分塘笑我愚。

寄语后来贤太守,相承无似此慵迂。

虽然经宋未战乱,北湖破败,但在王都中的治理下,很快恢复了昔日的风采。北湖上的“叉鱼亭”,是“北湖八景”之一,唐朝时韩愈曾经在郴州当过太守,赋诗题咏“叉鱼亭”,王都中在与韩愈同题的在这首诗中有意记述了自己治理北湖的情况,“隔水分塘养鱼”、“激轮为磨供官费,”这是王都中治理郴州北湖令人称道的政绩。在这首诗里,王都中不但已有了以韩愈自况、甚至有了与之一争高下的意味。

再如《龙泉》(见《万历郴州志》卷七),“龙泉烟雾”是“郴州八景”之一,王都中游览其中,吟哦自乐,描述的却是农家丰收和乐的景象:

一泓寒水碧冷冷,四面青山列翠屏。

龙乐深潜鱼自乐,绕塘风送稻花馨。

在吟郴州的诗歌中,有五首是“和彬卿”的,有三首题写到了“雪牖”。“雪牖”典故出自晋代孙康映雪读书的故事,这里的“雪牖”应该是和“彬卿”一样,都是郴州当地诗人的字号,王都中在《七律·和郴卿北湖》中点到了他们:

玉容水态若为模,仿佛风光似鉴湖。

桥跨沧浪泻寒玉,舟横沁碧滚明珠。

且斟醽醁醉鹦鹉,应用娉婷唱鹧鸪。

席上嘉宾贤雪牖,高吟原不让三苏。

这首诗描写了郴州北湖的秀丽多姿的风光,表达的是王都中治理下的郴州“其乐融融”的景象。“席上嘉宾贤雪牖”,席上的嘉宾纷纷赞扬“雪牖”,说他的诗歌有“三苏”的水平了。《元史》说王都中“中年尤致力于根本之学”,赞扬王都中宣扬、研究儒学。在郴州的彬卿和“雪牖”,应该不仅仅是诗歌唱和,也是跟王都中在儒学上声气相求的人物。

王都中也借助诗歌表达自己的从政理念。王都中十七岁正式上任平江路总管府治中(正五品),在经办案件中,善于剖析,抓住要害,一下子就查办了让人棘手的案子,表现出了非凡的才能。他在《书怀》一诗中表达了他为民洗冤、一身清白的理念;而在《依紫崖韵和彬卿》一诗中,王都中表达了自己勤于政务、务实为民的作风:

捐躯难报圣明君,补拙惟将一寸勤。

为政但当求实效,劝农何敢具虚文。

夜来江上一犁雨,晓起山前万锸云。

愿得岁丰民物阜,素餐犹可度朝曛。

诗为心史。王都中的诗歌有感而发,朴实平白,正直大气,犹如他的为人。

王都中也是一个画家。清人章嚞在《本斋王公孝感白华图传》中记载了王都中孝敬母亲的一个故事。

王都中的生母张普贵,自号无为。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王都中的父亲王积翁在出使日本途中去世,他的母亲年仅三十,就在北京净垢寺出家为尼,后来回到平江(今苏州市)住持阳山妙净寺近四十年,锡号“宏宗圆明佛日大师”。母亲“趺坐而逝”后,王都中请永嘉道士心乐周真师到家中办理丧事。灵堂前放一个瓶子,上面插着赤丹茶花,花插在瓶中有二十天了,花瓣已经半萎,中间有一个花萼,是天然形成的,形状就像桃子一样,看上去即不是花也不是果,像玉一样的温润,细看还有三路纹脉。这个奇异的花萼日渐丰满。拿烛光来照,显得内外通透,就像琉璃。

大家非常惊讶,就像看到昙花一现那样。大家都说:这是不是《诗经》中所说的“白华”呢!

王都中因此绘制了一幅《白华图》。因为有这个故事,《白华图》轰动一时。元朝著名的画家、诗人张翥、李士行、龚肃、汤弥昌、王寿衍、释大忻等人也都与王都中有酬唱之谊,见到王都中的《白华图》,一时都在画上题咏。

王都中的画没有保留下来。

王都中还是个著名的书法家。明人陶宗仪在《书史会要》中评王都中的字是:“简而不凡,大字似其为人,小字亦善。”王都中是元朝能干的大臣,难得的是,他以复兴儒学为已任,在四十多年的行政生涯中,始终践行儒家的价值观,忠君亲孝,勤政为民。他的为人,应该称得上“方正”的。可惜,我们今天看不到王都中“方正”的书法了。

 

作者介绍

郑学华霞浦县作家协会副主席、霞浦县历史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作品《风铃之声》获第三届(2001-2004年)全国侦探小说大奖最佳推理奖,入选《2003年度最佳侦探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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