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人的祖先崇拜源于图腾崇拜

周人的祖先崇拜源于图腾崇拜

孝是中国文化结构中的一个基本元素,传统中国社会更是奠基于孝德之上的社会。《伦理学大辞典》对“孝”的解释是:“中国最基本的传统道德规范之一,有三层含义。一是必须孝敬自己的祖先,按时恭敬地祭祀祖先,继承祖先的事业,按照祖先的规定办事;二是绝对服从父母的意志,恭谨地侍奉父母;三是立身行道,效忠君主,立业扬名,以显父母。”
孝大兴于西周是被众论者普遍肯定的。何平先生在其《“孝”道的起源与“孝”行的最早提出》一文中指出:“‘孝’这一德目应是由周人首先提出的。在西周时,‘孝’又扩张为一种伦理政治范畴,从而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这是不言而喻的。”
一、周人的孝德文化源于祖先崇拜
孝的初始含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尊族敬宗。查昌国先生认为:“西周孝的对象为神祖考妣,非健在的人,孝是君德,宗德;其内容为尊祖,有敬宗抑父的作用。”周代以致春秋之孝,其主要内涵为尊族敬宗,并且施孝的方式主要是祭祀。二是传宗接代。尊族敬宗是出于祖先崇拜,传宗接代则是出于生殖或生命崇拜。周予同先生在其《“孝”与生殖器崇拜》一文中,揭示了“孝”与生殖崇拜文化之间的渊源关系,金文中的“孝”大多是以求子为目的的一种祖先祭祀,即祈求祖先在天之灵保佑多子多孙。西周初年,孝是尊祖敬宗的宗教与人文合一的意识,经过发展逐渐产生了“善事父母”的人文伦理意识。《尔雅释训》:“善事父母为孝。”《说文》解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祖先崇拜源于图腾崇拜。《国语•周语》:“周之兴也,鸳鸯鸣于岐山。”此处的鸳鸯乃凤的别名。据记载,周人的祖先后稷,名弃,弃的母亲为姜嫄。有一次,姜嫄到野外,踩在一个巨人的脚印上,后来生下一个男孩。起初认为是不祥之兆,姜嫄便将孩子扔掉。先是扔到很窄的道路上,但牛、马绕过孩子而不踩。她又想把孩子扔到山林里,但原本寂静的山林突然人多起来,无法行动。最后,她把孩子扔到冰上想冻死,没想到空中飞来一群凤鸟,它们用羽翼来温暖孩子。姜嫄此时认为这孩子有神异,就决定把他抚养成人。由于最初打算扔掉这个孩子,所以姜嫄给他取名为弃。弃长大后做了尧、舜的农官,教民耕种。《左传》中郯子曰:“我高祖少暤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在周人看来,凤还是建邦兴国的祥瑞。
公元前十一世纪,古公亶父率众南行,一路风餐露宿,翻山涉水,人疲马乏。突然看见了一个马鞍形的山,即岐山。此时一种美妙的鸟鸣声从山上传来,人们紧随古公亶父,争先恐后地奔向前方,去聆听神鸟的歌声。大家登上了岐山东西两峰,极目南望,周原沃野万顷,一派天下粮仓的气象。由此周人先祖坚信,是凤凰把他们引向了周原,让他们奠定了成就霸业的基础。从此,凤凰成了周人的图腾,而岐山,则成了周王朝的圣山。周人把凤凰奉为神鸟,吉祥之鸟。出于对凤的崇敬以及凤寓意吉祥,西周时期的青铜器上曾大量装饰凤鸟纹。
《礼记•乐记》:“圣人之精气谓之神,贤知之精气谓之鬼。”樊光春先生说:“灵魂不死观念是宗教形成的最初意识。”(樊光春:《陕西道教两千年》,三秦出版社2001年版)中国远古有着复杂的鬼魂观念:第一种是人死后魂魄一起离开肉体变成鬼;第二种是魄随肉体消失,魂能变成鬼,魂是人的精神活动的延续。一旦人死后,灵魂所变的鬼会具有非凡的能力和作用,精魂能附于某些自然物,可以决定人的命运。《礼记•祭法》中记载有“人死曰鬼”的语句,古人相信鬼魂不灭,或相信人有一个或几个灵魂。
所谓祖先崇拜,或敬祖,是指一种宗教习惯,基于死去的祖先的灵魂仍然存在,仍然会影响到现世,并且对子孙的生存状态有影响的信仰。相信祖先的灵魂不灭,并且成为超自然的精神存在,活着的后人通过祭祀活动与祖先进行灵魂交流,以追思承志、表达感恩之情,并祈求赐福。祖先崇拜的目的是相信去世的祖先会继续保佑自己的后代。
祖先崇拜行为的特点,首先是将本族的祖先神化并对之祭拜,具有本族认同性和异族排斥性;其次是相信其祖先神灵具有神奇超凡的威力,会庇佑后代族人并与之沟通互感;其三是超越了原始图腾崇拜和生殖崇拜的认识局限,不再用动植物等图腾象征或生殖象征来作为其氏族部落的标志,而以其氏族祖先的名字取代,由此使古代宗教从自然崇拜上升为人文崇拜。祖先崇拜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宗教传统中尤为突出。
祖先崇拜在我国信仰仪式中形成最早,并一直非常普遍地流行了数千年,有其主客观原因。首先是客观原因,借祖宗崇拜的仪式,既可延续宗族亲属群体的长久结合,又可分辨出直系、旁系的亲属系统,使亲属关系和谐均衡。由此,祖宗崇拜成为历代王朝强调以孝治天下的实现手段。其次是主观原因:一是精神寄托,源于中国人极强的寻根意识,根来之“祖宗”,人死后与祖宗的神灵同在;二是回报恩情,祖先有养育之恩、亲子之爱,后代要对祖先尽孝,在生奉养身体,死后祭拜灵魂;三是求祖宗保佑,相信祖宗的灵魂与子孙同在,会保佑子孙避祸趋福。
中华民族始祖黄帝和炎帝的传说也发生在关中。黄帝姬姓,号轩辕氏、有熊氏,是关中古老的游牧民族,因有土德之瑞而以黄帝称之。黄帝以“姬水成”,一般学者认为姬水是指今陕西麟游县流出而南入渭河的漆水河。炎帝号神农氏,居于姜水(今宝鸡市渭滨区神农镇)传说乃上古姜姓部落首领,后向东发展。后世尊奉炎黄二帝为华夏民族始祖。姜嫄氏“践巨人足迹,感而有孕,生子弃”,是为周族始祖后稷。今有学者考据分析,该传说中的“践迹”、“弃子”是古代圣足迹崇拜和图腾崇拜仪式。这种原始宗教活动传说为姬、姜两姓的联姻蒙上了一层非常神秘的宗教色彩。在今宝鸡市境内,还保存有姜城堡、姜嫄庙和神农庙,而且在新建成的杨陵农科城也以后稷雕像作为城市标志,证明包括宝鸡在内的关中地区始祖崇拜的确是源远流长。
《诗•大雅•卷阿》:“有孝有德……四方为则。”周人大力提倡祖先崇拜,西周宗法制采取祭祖的宗教方式,吸取孝德内涵,使祭祖成为孝的重要内容,孝德因而宗法化。《邻遣篡》:“用追孝于其父母。”《杜伯摄》:“其用享孝于皇神祖考。”据说北京原有东岳庙正院西配殿,所供奉的九天监生明素真君以及九天卫房圣母元君,相传是周文王夫妇,因为他们有一百个儿子。
古代宗教与政治相结合的一个重要活动,就是以占卜方式求得与“天神”的沟通交流,并获得神灵的教诲和指示。据郭琦先生主编的《陕西考古重大发现》所述,1977—1979年间,在宝鸡岐山县凤雏村周原宫室遗址的西厢房两个窖穴中,发现了17500多片甲骨,其中有字的卜甲293片,以后又在宝鸡扶凤县的齐家村发掘出带字龟版一块、牛肩胛骨3片,是我国首次发现的西周甲骨文。这些甲骨的文字形状与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殷商甲骨文类似,内容也是卜辞,主要记载上起周王季或文王,下至周公摄政时期的卜祭、卜告、卜年、卜出入、卜田猎、卜征战和杂卜之事。在这些甲骨文中,还记述了周人在周原建立商王宗庙、商纣王之父帝乙来周原祭祖盟誓之事。而且还有一种由数字组成的辞,有学者断言,这种数字符号就是八卦,这就为研究《周易》起源、证实“文王演八卦”传说提供了重要参考价值。
二、尊天祭祖与西周孝德文化
《释名》:“宗,尊也;庙,貌也,先祖形貌所在也。”史传帝喾高辛氏是建立宗庙的始作俑者。《路史》载,帝喾“以日至设兆于南郊”,“左社稷右宗庙,所以重本也”。祭祀在西周尤其是在王室宫廷中是第一重要的大事:“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可见祭祀排在战争前面。
司马迁在《史记•封神》中说,自古受命帝王无不封神。鬼神崇拜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演变成“信仰上苍和天命”,从而建立起以上苍为中心的“天神系统”,一旦人类出现不同程度的“凶吉”,均归咎于天神意志的体现。统治者往往把自己的意图披上神灵的外衣,利用原始宗教并祈祷鬼神来维护统治地位,把世人遇到的自然灾害视作“他们对鬼神崇拜的程度以及行为的善恶作出的报应”。于是,尊天祭祖制度应运而生。
西周祭祀活动是统治者政治生活的头等大事。如《史记•周本纪》载,周武王伐纣时所作的战前动员,声讨的就是殷纣王“自弃其先祖肆祀不答”。周代确定了严格的宗法制度,国王自称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保持大宗的地位。周代的祖先崇拜也体现宗法关系。周天子、诸侯、大夫、适士等都建立宗庙。周代的庙制规定:天子七庙,三昭三穆,合太祖之庙为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合太祖之庙为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合太祖之庙为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家中,不得立祖庙。左为昭,右为穆。昭穆之分,主要是为了确立世系辈分。庙制的等级与各人的政治地位一致,这种制度的基本原则一直沿用到封建社会的解体。
西周祖先崇拜始终偏重于男性。祖的古体是“且”,在甲骨文、金文中均画作男性生殖器的形状。男性在社会生活中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建立了在父系血缘之上的宗法制度。对于祖先的祭祀活动就在宗庙中举行。庶士、庶人没有资格建立宗庙,只能“祭于寝”,即在自己住处的厅堂中祭祀祖先。唐贾公彦《周礼注疏》:“明堂,路寝及宗庙,皆有五室,十二堂,四门,十二月听朔于十二堂。闰月各于时之门。故大史诏诰王居路寝门。”不同规制的宗庙,门的数目和规格也不相同。徐扬杰先生研究后说,天子的宗庙由南到北,逆着始祖庙坐北朝南的朝向,即从外到内为五门,分别叫做皋、库、雉、应、路;诸侯三门,为库、雉、路;大夫二门,叫大、中。天子诸侯以雉门为中门,构筑最宏伟,有两观。后世封建社会大家族均建宗祠,实际上与宗庙功能相当。
中国古代的丧葬礼仪,基本上是周代确定的宗法性礼仪。一般来说,从人死到丧事完毕,要经过停尸、招魂、吊丧、沐浴、穿寿衣、人棺、占卜阴宅葬日、出殡下葬、放置死者神位于祖庙、服丧等繁琐的礼仪,概而言之,分三个阶段:先殡、后葬、再服丧。服丧按规定要节制饭食起居,穿戴特定的丧服,十三个月(周年)小祭,二十五个月(三年二十五个月(三年)大祭,然后服丧才告完毕。
周人不仅深信祖先的灵魂有降祸赐福的能力,且可配乎天,于是祖宗神取得形式上同等于天的确定地位,在实质上成为祭祀的主体了。同时,周人还认为君主是天子,但因(殷革夏命,周代殷祀)之鼎革无常的现象,愈加深天不可信,其旨意难捉摸,唯先王的典型美德可以遵行的感受,所以产生了以“敬德”为主的祭祀理论。期望藉勉励祭祖来纪念并效法先人的德性,并透过有血统关系的先祖代为请命,得天福佑。所以,西周祖先崇拜的原始本质与敬畏上天有关,其宗教意义超过其伦理意义,祖先已被神格偶像化,有着人文精神的倾向在其中了。于是,西周孝德文化随着祭租活动的普及而深入人心,并因宗法等级制度的不断强化而日益神圣化。
孝与德是周人的基本宗法伦理价值观。《克鼎》:“天子明德,显孝于神。”将孝与德并称。从“享孝”、“追孝”等字的用法看,西周金文中的“孝”字主要还是针对祖先,颂扬祖先功德,祁求祖灵保佑。西周将孝道作为人的基本品德。当时提出的“三德”和“三行”,成为社会道德教化的核心内容。所谓“三德”,即至德(道)、敏德(行)、孝德。所谓“三行”,即学孝行(以亲父母)、学友行(以尊贤良)、学顺行(以事师长)。西周政府不但依靠舆论提倡孝道,甚至以法律为强制手段来维持“孝”在社会伦理中的地位。《周礼?地官?大司徒》有“乡八刑”,其第一项便是“不孝之刑”。
西周统治者以宗法制为依托,推崇祖先崇拜,由此而形成了孝德伦理观念。西周统治者确立了以德治国的政治思想,主要以祖先崇拜的方式确立孝德治理国家的纲领,在传统的宗法制度中,增加了道德伦理内容,“孝以对祖”成为西周伦理的重要特色。西周孝德文化中包含有孝敬赡养父母、友爱兄长之意。《周书•酒诰》:“用孝养厥父母。”西周金文《史墙盘》:“惟辟孝友。”大意是说,以孝顺父母、友爱兄弟为效法的典范。《诗经•寥羲》描述了父母的养育之恩:“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扮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阁极。”周礼已开始把孝悌看成家庭稳定的道德规范,孔子所言“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便是对周代孝礼的高度概括。
西周不仅重视祖先崇拜,而且扩展到家庭生活中,成为调节家庭和社会关系的重要道德规范,从而形成了孝德文化,体现出了重要的孝德伦理功能。首先是别人伦差等、维护宗法人伦秩序,如《礼记•哀公问》所言:“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婚姻、疏数之交。”其次是“追养继孝”(《礼记•祭统》),承载后辈对先祖的感恩之心和孝养之情,随着祭祖的制度化而成为根植于中国人心中代代相传的道德文化。其三是尊老孝亲,祖先崇拜反映到现实生活中体现为尊老、养老的孝道和孝行,从而使祖先崇拜成为实施道德教化的重要途径,正如《礼记•祭统》所言:“祭者,教之本也。”
总之,在西周宗法等级制度下,祖先崇拜与孝德文化相结合而成为维护宗法人伦关系的强大社会伦理机制。西周孝德文化随着祖先崇拜活动,尤其是宗教伦理向世俗血亲伦理的渗透与转化,使其道德辐射效应得到了极大的扩张。
(注:作者宋婉琴;本文系西安市活龙山(中国周至县周城)周文化论坛论文(2017.02);原刊于三秦出版社《宝鸡历史文化研究》第二辑、《凤鸣岐山》杂志;文中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