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巩晚年寓居高邮的说法

    一、王巩其人
    《舆地纪胜》卷四十三,高邮军,景物下,文游台,“在军城东二里,旧传东坡、王巩定国,孙、秦诸公,及李伯时尝同游论文饮酒,因以文游名之。伯时画为图,刻之石。”《方舆胜览》卷四十六,高邮军,堂榭目所列文游台条,记载与其基本相同。四人者,孙、秦为邑人,苏轼为名士,惟王巩稍微人知。
  隆庆《高邮州志》卷七,寓贤传,“王巩,字定国,大名莘人也。……尝倅扬州,遂择高邮家焉。”说文曰,寓,寄也。志书所列宋、元、明三朝寓贤者凡五:孙正臣,邵武人;王令,广陵人;申屠駉,东平人;黄琼,上元人。加之王巩,皆非高邮本埠之士。寓贤王巩,即是寓居高邮的客籍之人。
  王巩(1048-约1117年),字定国,自号清虚先生,莘县人,宦止宗正承。王巩出身世家,为北宋时期极为著名的三槐王氏。曾祖王祜,官至兵部侍郎,后封晋国公。祜归里后,于庭中亲手植槐三株,并预言:“吾之后世,必有三公者”。祖父魏国文正公王旦相真宗,享福禄荣名十八年,实现了乃父的宏愿。其父懿敏公王素,事仁宗,出入侍从将帅三十余年。
  王巩为王素第四子。与其父祖辈相比,王巩官位不高。但他一生勤于写作,是三槐王氏中唯一有著作流传至今的人。元丰初年,应王巩之请,苏轼作《三槐堂铭》,从而使三槐王氏扬名其于当时,远播及于后世。
  二、王巩寓居高邮
  王巩有无寓居高邮,并非没有争议。杨国兴先生在《“孙觉、苏轼、王巩、秦观同登文游台饮酒论文”考》一文中,对此予以了断然否定,“至于王巩,压根儿就没有在高邮当过寓贤 。”
  清代王国栋编《王氏宗谱•三槐王氏》云:王巩“晚年徙居高邮。”这是王巩寓居高邮最直接的文字。这个记载是否可靠?
  王巩存世的诗作不多,《欣欣亭》是其中一首:
  清湘北郭崇岗路,松竹年来定几围。我亦临淮筑新宅,与君万里对柴扉。
  《舆地纪胜》卷六十,全州,景物下,“欣欣亭。”康熙《广西通志》卷二十二,“全州。欣欣亭,宋李天(大)异有诗三首,今废。”哲宗元符元年(1098)王巩“追毁出身以来告敕,除名勒停,送全州编管”,一直到元符三年才归来。故而,王巩诗中的欣欣亭,盖指全州之欣欣亭。
  《欣欣亭》诗,是为王巩与全州旧友的应答之作。依据诗意,该诗应作于元符三年次年或之后。“临淮筑新宅”,高邮晋属临淮郡,北宋隶淮南东路。王巩的寓居于淮南,也即高邮,当不为虚言。
  盛仪嘉靖《惟扬志》卷十九,“王巩,字定国,文正公之孙,懿敏公之子也。居高邮,从元城先生学。其为文章,时出惊人奇壮语。二苏、黄、陈诸公,与之游唱和甚多。马永卿赴亳州簿,元城先生知其自高邮来,则首问定国之安否。其取重当时之名胜(流)也如此。定国自号清虚先生,有文集行于世。鲁直为之序。”
  元城即刘安世,字器之,号元城,魏人。从学于司马光,光入相,荐为秘书省正字,又以吕公著荐,为右正言,累迁左谏议大夫,进枢密都承旨。
  隆庆《高邮州志》卷之八,“马永卿,字大年。大观元年(1107)进士。大观二年赴永城县主簿。”“诸舅氏戒之曰,永城有寄居刘侍制者……汝到任可以书求教。永卿到任次日即上谒元城。”马永卿拜谒安世,便有了刘氏之问安王巩之事。其时,王巩寓居高邮,似无疑问。
  王巩一生喜交游,与之往还的士大夫很多,苏轼兄弟最为突出。政和二年(1112年),苏辙在许昌逝世,王巩为作挽诗三首,载于张邦基《墨庄漫录》卷三。
  其一:忆昔持风宪,防微意独深。一时经国虑,千载爱君心。坤道存终始,乾纲正古今。当时人物尽,惆怅独知音。注云:元祐中,议册后,宣仁御文德殿发册。公语余,密告吕丞相微仲,母后御前殿,兹不可启。微仲明日留身,宣仁诏宫中,本殿发册,时人无知者。
  其二:已矣东门路,空悲未尽情。交亲逾四纪,忧患共平生。此去音容隔,徒多涕泪横。蜀山千万叠,何处是佳城?注云:公前年寄书,约余至许田,曰:有南斋,翠竹满轩,可与定国为十日之饮。此老年未尽之情也。
  其三:静者宜膺寿,胡为忽梦楹?伤嗟见行路,优典识皇情。徒泣巴山路,终悲蜀道程。弟兄仁达意,千古各垂名。注云:公与子瞻尝泊巴江,夜雨,相约共游蜀,竟不果归。今子瞻葬汝,公归眉。王祥有言:归葬,仁也;留葬,达也。
  张邦基在作了记叙后说:“右三诗,予在高邮,于公之子处见其遗稿,因录之,皆当时事。今公之后邈然,家集不复存,惜其亡也,因附于此。”其时也,王巩已逝。张氏的怜惜之情,溢于言表。《王氏宗谱》云:“(王巩)卒政和七年(1117)丁酉十二月初一日。”寿七十。
  综上所述,王巩的寓居高邮、并终于高邮的史实是清楚的。
   三、王巩何时寓居高邮
  王巩是何时寓居高邮的呢?
  隆庆《高邮州志》,“王巩……尝倅扬州,遂择高邮家焉。”其卷之一,孔夷《寄高邮王定国诗》,“世路难行肯效尤,葡萄斗酒换凉州。春风不到仲文树,野水犹沉梦得舟。珍重故家青玉案,徜徉乡社翠云裘。淮南千里莺花老,月照关山笛里愁。”孔夷,字方平,元祐中隐士,但与朝臣亦有来往,史称其为刘攽、韩维的畏友。
  依据高邮州志的记载,王巩寓居高邮缘起于哲宗元祐年间(1086-1094)。但这样的看法是有问题的。
  元祐元年(1086年),王巩由司马光推荐,擢为宗正丞。十月二十五日,他上疏论“宗室疏远者,不当祢皇伯、皇叔。言者摭其疏,指为离间宗室,除扬州通判”。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四,元祐四年(1089年)三月二十六日,“前通判扬州王巩知海州(今连云港海州)”。同年六月八日,又改知密州(今山东诸城)。同年九月二十二日,“诏王巩罢知密州,送吏部。因恩例,乞得管勾太平观”。
  《长编》卷四四五,元祐五年(1090年),“起判登闻鼓院”,又为御史朱光庭所攻,“诏巩别与差遣”。
  《长编》卷四五四,元祐六年正月,“右承议郎王巩用苏辙、谢景温荐,除知宿州(今安徽宿县)。”陆心源《宋史翼》卷二六《王巩传》记载:这次任命,王巩依然没有做长,六月八日,“巩罢宿州”,“十月六日,巩责”。依旧管勾太平观。“改朝奉郎,管勾鸿庆官”。
  绍圣初(1094年),王巩《甲申杂记》载,谪签书荣州(今四川荣县)判官厅公事。
  可以看出,哲宗朝元祐年间,王巩仕宦履历完整,无暇也无由寓居高邮。
  绍圣中,《甲申杂记》载,在蕲州(今湖北蕲春),任何官职,不知。
  元符元年,“送全州编管”,三年归来。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王巩“复朝散郎”,用为河南通判。
  崇宁元年(1102年),王巩被“送吏部,与合入差遣”。秋,“按事永安县”。九月己亥(十七日),朝廷大兴党祸, “籍元祐及元符末宰相文彦博等、侍从苏轼等、余官秦观等、内臣张士良等、武臣王献可等凡百有二十人,御书刻石端礼门”。在“余官”中,王巩赫然在列。
  其后的宦历,《王氏宗谱》载,“党籍兴,再贬广西。大观中,例还,遂致仕。晚年徙居高邮。”至此,王巩无官一身轻,恢复了自由人的身份,寓居也才成为可能。
  前述刘安世问安王巩,为大观二年之事,印合了《王氏宗谱》大观中例还致仕的记载。自大观元年至政和七年,其间凡十有一年。
  可以确定,王巩寓居并终于高邮,不会逸出这个时间。(wqshan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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