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护启用“融姓王”决定,反对继续使用“虏姓王”的污辱性称谓!

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中心暨王听兰理事长诸领导:大家好!
    由中华王氏大成总谱编辑部,于2011年5月编著的《太原王氏考证文集》第一部分考证的原则和方法B关于中华王氏源流中有关名词定义的界定中(摘录):“—、王氏源头增加融姓王……(四)其余王姓源头均称融姓王……”。此文大意:除子姓王;妫姓王;姬姓王等三个主要源头外,还有许多少数民族的改姓王,汉族中也有许多改姓王和赐姓王。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加入到王姓大家庭。大家应该热情地欢迎他们!但至今仍称虏姓王;冒姓王;胡姓王等。显然这是个错误,有歧视甚至侮辱的含义。建议改称融姓王,更妥贴更亲切。应统称“融姓王”比较合适。以上论述无疑是正确的!
     然而,四年之后,我又从中华王氏文化研究通讯2015年第一期第13页中见到编辑规范《中华王氏大成总谱》的两个补充规定一文,其中曰:在2014年12月17-20日举行的“《三槐王氏总谱》联合会审会议”上,作出了二点重要补充规定如下:“……(二)、若干名词的写法或定义。在《中华王氏大成总谱》中,有关支派名称的文字写法,编辑部曾经研究并作出过一些规定。但在实践中发现,有些名词与当前主流写法或有关专家学者的写法不同。本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采用王大良先生的著作及清•王庸敬的《王氏通谱》中的有关写法……。在王氏源流中,有关“虏姓王”、“冒姓王”、“赐姓王”等,仍采用这些写法。原来规定的“融姓王”等,则不再使用”。
     纵观上下两篇决议文,总体感觉不是在往前走,而是倒退着走,致使后面的、业经‘认真’讨论,做出的‘重要,决定,推翻前面的正确决定。恕我直言,不敢苟同!为此,特阐述本人观点、提请2015年郑州年会暨编辑部全会展开学术辩论,以作出正确结论。当争论不下时,建议提交资深专家学者以及国家级谱牒(姓氏)文化、文史等相关权威机构进行认证。我认为2011年4月第二稿中华王氏大成总谱编辑部编著的《关于中华王氏源流中有关名词定义的界定》的学术认识及考证的原则和方法是正确的决定。不能用错误的、草率的决定去推翻它!
    目前,王姓已拥有一亿人口,号称“天下第一姓”。她有太多的辉煌,其文化的深邃、无不翘首齐赞。但是,源头众多,派系繁杂,从大概方面说有虞舜的“妫姓王”;商王子比干的“子姓王”,毕公高和太子晋等的“姬姓王”。除此之外,还有有血缘关系的部分汉族和无血缘关系的很多个少数民族兄弟的“融姓王”。谓之四大源流。汇成了当今王姓大家庭。由于几千年历史的各种原因,有血缘关系的部分汉族和很多个少数民族,逐步进入并壮大了王姓这个大家庭。犹如涓涓流水成小溪、条条小溪汇中江,条条中江才集成汹涌澎湃的大河。于情于理说,大家都应该热烈地欢迎他们!然而,由于历史背景的局限性和民族狭隘性,竟极端错误的把这些人称作俘虏,给他们头上戴上“虏姓王”的紧箍咒,在他们脸上打上俘虏甚至囚犯的烙印。这不仅是歧视,而是对人格的侮辱,致使他们永远受此精神上的折磨,而抬不起头。还有称少数民族为“胡姓王”,给自愿加入或正在寻源的宗亲,安上“杂姓王”。如此等等,以志区别。
谱牒(姓氏)文化,属于文史学科,历史是讲究实事求是的,既不能扩大也不能缩小,更不能侮辱人格。要平等公正地对待所有王氏族群,不能搞三五九等。不能借口历史和现代谱牒学名人学者早先著作曾经用过的称谓,来抵制已经拨乱反正的正确称谓。应该作何称谓才是正确的,关键在于“对”与“错”,“是”与“非”。把加入到王姓大家族的少数民族和部分汉族称作“虏姓王”,伤害了很大一部分王姓人的感情,该称谓毫无疑问应予以废除!把这部分融入王姓大家族的兄弟,改称“融姓王”。是绝对正确的!难道能用草草一个决定,去以“错”压“正”吗?!如此坚持错误,让那些加入王氏被误称俘虏的先人连同他们儿子孙子、子孙万代都做王姓的俘虏吗?!难道要让这种绝对错误的称谓存在一万年吗?!这是个有失公允的大是大非问题!必须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解决好!否则,那将是谱牒学科研究领域的耻辱。让我们与时俱进,共同促进王氏文化事业的发展,建设融为一体的、相互尊重平等博爱和谐团结的中华王氏大家庭而努力奋斗!敝人文底浅陋,恭请方家斧正。  谢谢!
     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中心 理 事  江西省谱牒研究会 副研究员  王雄文
                                            公元二0一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