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滇黔联修古叙王氏通谱: 叙永沿革

叙永(永宁),古为少数民族聚居境地,早在一千多年前,为当地僚人与彝族先民恒部居住的地方。东汉时期,开始有汉人迁居,嗣后苗、回等兄弟民族先后进入叙永地区。明清时期,约经数十年战乱,推行移民屯垦政策,“湖广填川”征战官兵奉诏边戍,军转民籍,商旅官游或事贸,人口日益增多,各族人民错杂而居,共同开辟这块土地,时因民族散聚,迁徙无常,实自王其地,不过羁縻。元世祖至元十五年(公元1278年),置西南潘安抚司。二十一年(公元1824年),置西南潘总管府。二十五年,改置永宁路(今叙永地区以“永宁”之名建置始于此时)。至正中年,改为永宁宣抚司。元末年,明玉珍据重庆,建号“大夏”,置永宁镇边部之帅府,仍设宣抚司。明太祖洪武四年(公元1731年),平定四川和废镇边都之帅府,仍置永宁宣抚司,录四川布政使司,录照为宣抚司,以统摄其部,并置永宁卫,始建卫城(至今西城),初录贵州都司,后录贵州威宁府。以永宁卫为维系东川、乌撒(威宁)、乌蒙(昭通)、芒部(镇雄)、水西(大方黔西)、禄肇(永宁)等六大土司境城,以巩固云南,统一中国。形成二十五年,永宁卫军奉旨屯田,三分守城,七分在屯,形成千里运输线上耕、守、运三结合体制。天启元年辛酉(公元1621年),奢崇明与其子奢寅举兵反明,称大梁王。三年,废宣抚司,置叙永同知,录四川永州府(取“叙州府”之前一字“叙”与“永宁宣抚司”之首字,“永”合为“叙永”以后即沿用此名)。崇祯二年(公元1629年),朱燮元率领五省兵平定奢崇明之乱,永宁改归流,以赤水河为界,黔、蜀分疆,置善后厅。通过善后工作,于崇祯八年,改置叙永军粮厅,以厅益卫,同城而治。编其地为九里(永城、宁静、凤凰、忠义、静化、顺德、太平、乐荣、平定)四十八屯。时永宁地区残破不堪,死于战争者十之八九,余亦逃亡,汉、彝人民均受战争之苦,乃整理屯政,划司地以奖偿平奢,有功将士及将土司土目“以土酬工”并招集流亡,死去三千四百余人,募天下精壮从事恳辟。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甲申岁春,张献中军入川夏入城都,冬十一月建大西国,据全川。献中败死,余部溃入川南抗清,或战或降,各为其主,战乱不断、清、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己亥岁,永宁光复销定,设总兵。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设永宁分巡道(九年复设,移治所泸州)。十二年,吴三桂反清,吴世蟠便将夏国柱马宝陷永宁。二十年,“剿逆”大军十万至永宁。二十二年十二月,永宁“从逆”土司陆道清被斩,历时四十年之久的战乱,至此平定。战争恢复,并逐步调整建置,于康熙二十六年(公元1687年)以永宁卫及普市守御千户所建永宁县。雍正八年(公元1728年),升叙永管粮厅为直隶叙永厅、隶四川省辖永宁县,实行“厅县同治”。同年,以赤水卫地改属永宁县辖。九年,永宁县分设赤水县丞,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丁卯岁,裁协标副将改设参将。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戊申岁,川督赵耳丰以内里地方辽阔难治为由,奏准移永宁县治所于洛洪,改名古蔺县,由直隶叙永厅管辖,原永宁县疆城大部归厅直辖。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己酉岁,改直隶叙永厅为永宁直隶州,隶四川省,下辖古蔺、古宋二县。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废州改县,始为单列县置叙永县公署,设知事。十八年,县公署改称为县政府,知事改称为县长。1949年11月1日,叙永县解放,建立叙永县人民政府。
叙永境城明代前民族散聚,变化无常,无区划记载。明朝洪武初建城,置了军屯田,并代驿传,以通云贵,始北起永宁渐次开发,司地与卫地亦明显。其时永宁宣抚司、土司领地东至遵义府界二百五十里(华里),西至泸州江安界一百五十里(华里),南至镇雄府。四百里(华里),北至合江一百六十里(华里)。永宁卫界东至播州(遵义)宣慰司界三百五十里,南至普市千房所界五十里,西至四川九姓长官司(古宋)界九十里,北至纳溪界八十里。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明制州县以下置里甲,设里甲长首。永宁司地有内四里、外四里之分。外四里多蜀人耕种。永宁卫按军制设千户所、百户所,编制千总、百总、把总,以总其事,“屯兵称军户”、“军匠户”为兵民。明天启三年废土司,以赤水河为界,以部分膏腴地划归永宁卫,其余土司地编为九里四十八屯,置厅管辖。清康熙二十六年,改叙永为县后,编其他为永盛、永和、长乐、太康、四里及近城里(本城)畸宁三甲(兴隆、马岭、白鹤、打鼓、二里场、叙蓬溪、大州驿、罗汉场、水尾、沙林、大庙、拖岗檀、先操坝、福集、站底等地属宁和里范围)。清同治二年,因厅地辽阔,厅同知按东、西、南、北分为十六屯里甲,屯设大总团,以下为里屯(包括双桥子、兴隆场、天池场、鄢家关、象鼻子、麦地坝)、北四屯(包括大石母、水尾场、墩子场、天生桥,还包括马岭、江门、天堂坝)。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永宁县治所迁古蔺,辖地互易,区域里甲大幅度调整。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则分自治区,改里甲为一城,甲镇三乡,以西三屯及进城里为城,以南一至四屯及永盛、顺德、两里为两河镇,以西二屯为大坝镇,北四屯为马岭镇,以西四屯为凤凰乡,北三屯清华里为天池镇,北二屯为镇东乡,以宁和里为叙蓬乡、永盛里为牛耕乡。民国初年,沿归制四年(公元1915年),改为东、南、西、北、中十六区。民国十六年,部邻保卫国法施行,改为八个区,每辖若干团,团辖若干段,段辖若干甲。民国二十二年,又改区为镇,改团为乡,乡以下为闾,闾以下为邻,均置长以领其事。全县分为中城镇、宁和镇、西河镇、大坝镇、马岭镇(辖中仪乡、兴隆乡、青凤乡、礼义乡、江门乡、天堂乡),天池镇(辖双桥、麦地、太平、水尾、三门、天星等乡)、护国镇、二里镇、底蓬镇,三十三个乡(天池、马岭、水尾、三门、双桥、麦地、太平、天星、江门、天堂、兴隆、天生等乡镇为二区所辖)。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全县四区五镇三十四个乡。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设四个区、四十个乡、一个镇(双城镇)。解放后1950年,以叙永县底蓬、大庙、留耕、蟠龙四个乡划归纳溪县,将纳溪县上双乡划归叙永,行政区划为七区二个镇三十七个乡。1951年,以叙永县的护国、上双、白鹤、打鼓、洞溪等乡场四个划归纳溪县,同时以叙永县大坝、定远、清水、金鹅四个乡划归古宋县。1960年,撤古宋县建置,其行政区划归叙永县辖。1964年,以古蔺县石坝区划归叙永县。1979年,以古蔺县普占公社划归叙永县。1983年,将叙永县古宋、共乐、大坝三个区划归兴文县。同年将古蔺、摩尼区划归叙永县辖。截止1990年,全县为八个区、一个镇、六十三个乡。1992年撤区并乡后,全县为二十六个乡外埠,东西宽54.3公里,南北长9439公里,总面积为2980.8平方公里,东至古蔺县、黄荆、桂花、大寨、乌龙、箭竹坪、蔓岭等地为界,南至贵州毕节、高山、小河、赤水河为界,西至兴文县新坝、金鹅、建设、和平、莲花、红星连界,北与纳溪、白鹤、打鼓连界,东北与合江县、顶子、石顶及贵州赤水的永和、宝元连界,东南与古蔺县河屯、白沙、纳盘接界,西南与镇雄县的营上、威信县双河、水田、高田接界,西北与兴文县水兰接连界。
纵观叙永疆域形成,从明末初司地与卫地沿袭而来,改为清代的厅地与县地。清代末永宁迁县治所于古蔺,叙永为永宁直隶州。民国初年调为叙、蔺、宋三县。今叙永继永宁卫干线主要地域,北退南进,历六百余年沧桑,重莅赤水河,纵贯南北,再现两卫一所境域,历史巧合,亦由经济发展规律与地缘政治趋势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