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飞:五服图与古代中国的亲属制度

吴飞:五服图与古代中国的亲属制度

 

问题的提出

从中国现代社会科学早期以来,一些国内外学者逐渐认识到,丧服制度是理解传统中国社会和宗族制度的重要入手点,而五服图则是理解丧服制度的基本工具。王国维的《殷周制度论》对宗法、丧服、宗庙的研究仍有重要意义;吴承仕曾讨论五服制度的文化意义;在海外的中国研究中,冯汉骥在美国期间所写的《中国亲属制度》、法国葛兰言与列维-斯特劳斯关于亲属制度的研究,都参考了五服图。费孝通的“差序格局”概念也和五服图的制作原则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沈文倬对武威汉简的研究,更是要借助五服图。近些年来,丁凌华、丁鼎、林素英等对传统中国礼制的研究也都用到了五服图。可以说,五服图也是现代学者了解传统中国亲属制度、人际关系、民俗文化的必备工具。

但现代学者对五服图和丧服制度的研究多仅限于使用,很少深入分析五服图的制作原理。因为传统上所用的菱形《五服图》看上去清晰简洁,一目了然,人们既没有思考丧服制度能否以其他的图表画出来,也很少想过,以这样的方式表述亲属关系究竟有什么特殊之处,五服图中所反映的中国亲属制度的特点究竟在哪里。本文从汉宣帝提出的一个问题开始,比较通用的菱形五服图、汉代王章所画的鸡笼图以及朱子学派的宗枝图,从五服图的制图原则入手,以窥丧服制度背后的亲属关系,并进而探讨中国宗法制度、社会结构和文化心理的独特原则。

丧服制度起源于西周宗法制度,对《尔雅•释亲》中相对粗疏的亲属称谓作了更加细密的整合,是关于亲属关系的一套非常完备的体系;在经学体系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曹叔彦说:“天道至教,圣人至德,著在六经,其本在礼,礼有五经,本在丧服。”随着汉代经学的展开,特别是在马融、郑玄、王肃系统地诠释了丧服制度后,它成为郡县时代规范亲属和社会关系的一套新制度。比如废除縷衰,取消诸侯绝服、降服等许多规定,修正不二嫡的宗法原则。自魏晋以降的历代法律以“准五服以制罪”为第一准则,即根据五服关系来确定人们之间的亲等关系,进而确定其法律责任。在传统中国最为完备的《唐律疏议》中,这一原则得到了更加完善的贯彻,以后历代法律都沿袭这一传统。唐代、宋代、明代都曾对丧服制度做出较大的调整。明清两代,经过调整的五服图直接进入了朝廷《会典》中。因此,对丧服制度和五服图的研究在历代都是显学,出现了很多著作。当然,对丧服的经学研究和礼法设计只是精英大传统中的产物,民间小传统在执行时,总会有进一步的调整。比如,丧服制度中不仅有子对父母和其他尊亲属的丧服,而且有父母对子和其他卑亲属的丧服,但在民间实际的丧服制度中,往往仅有对尊亲属的丧服,而缺乏对卑亲属的丧服。

在对传统法律的现代经典研究中,瞿同袓对中国法律的儒家化有非常细密的分析,而魏晋以来的儒家化的关键在五服入法。滋贺秀三所强调的父子一体、夫妻—体、昆弟一体的观念,直接来自《仪礼•丧服》、《礼记•三年问》。

进入现代以来,丧服制度逐渐被官方废弃,法律也逐渐学习西方,相继采用西方教会法和罗马法的方式来确认亲等关系,无论官方还是民间对丧服制度和五服图的了解越来越少。不过,丧服制度仍广泛存在于各地农村的丧葬仪式,以五服远近确立亲属关系,仍广泛流行。五服制度背后的亲属制度,深刻地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丧服制度对于理解中国传统社会和法律的基本精神有重要意义。

五服图考

最常见的菱形《本宗九族五服图》(图1,下文称为“宗枝图”),从最中间的己身开始,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丧服层层外推,左右上下四部分两两对称,似乎构成了亲属关系的一个同心圆结构,从中很容易看出费孝通所说的差序格局。在现存的资料中,最早的菱形宗枝图出现在黄榦《仪礼经传通解续》的丧礼部分和杨复的《仪礼图》中。宋代以降,特别是明清,官方和民间都广泛使用这一五服图。但这种五服图究竟起源于何时,却并不明确。

元代龚端礼《五服图解》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西汉元康二年,汉宣帝在石渠阁召集群臣讲论丧服制度。皇帝抱怨说:“古宗枝图列九族,世俗难晓。”谏大夫王章说,他从巴蜀人养鸡的鸡笼中得到启发,可以用鸡笼的形状,更清晰地画出丧服关系。于是,王章就按照鸡笼的形状,重新画了一幅五服图。宣帝看后说:“朕见之蘧如也。”虽然龚端礼说,王章绘制的鸡笼图是从西汉以后流传下来的,但我们今天只能通过龚端礼的书来了解王章的鸡笼图。

 

宋代以前有很多丧服图类著作,但大多散失了,因而无法确定宋代以前的人是怎样画丧服图的。按照龚端礼的说法,图1是从周代始即为朝野沿用的丧服图。龚端礼的说法仅为孤证,所以难以完全确定其真实性。1973年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丧服图是非常难得的关于汉代丧服图的资料。其中所绘的丧服图虽然残缺不全,但其基本轮廓与后世的宗枝图非常相似。这一例证虽然不能证明汉宣帝的故事一定是真实的,但至少可以证明,这种宗枝图在汉代已经存在,虽然此前未必存在。

至于王章是否绘过鸡笼图,我们没有更多的证据;但鸡笼图至少可以看作龚端礼用来理解五服图的一种可能方式。

宗枝图看上去清晰简洁,故事中的汉宣帝为什么认为它为世俗所难晓昵?王章的鸡笼图为什么能让他豁然开朗?而这张让汉宣帝非常喜欢的鸡笼图为什么又没有为后代所沿用?有关汉宣帝的疑问,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细致地辨析丧服的制服原则,并由此研究丧服制度中亲属关系的基本道理。

《仪礼•丧服》中的士本宗成人服

无论宗枝图还是鸡笼图,都是对《仪礼•丧服》中各种关系的图解。《仪礼•丧服》中的关系基于周代的封建宗法制,爵位、出入、长幼、宗法、嫡庶等都成为相关因素。但是在秦汉以后,封建制与宗法制均被废除,与此相关的很多服制被取消或简化,无论宗枝图还是鸡笼图,都没有反映宗法制和封建制下复杂的亲属关系,而只是对《丧服》中士丧服的部分展示,也是对秦汉之后亲属制度的描述。由于本文不是对《丧服》本身的研究,暂且不考虑宗法等因素,仅看其中士为本宗的成人服,即五服图中所展示的部分。这里所谓的“本宗”也仅指小宗,即高袓以下之宗,故不考虑大宗宗子之服。这也是秦汉以后丧服制度实际执行当中所依据的模式。

斩衰三年:为父;为长子。

齐衰三年:父卒为母。

齐衰杖期:父在为母;为妻。

齐衰不杖期:为袓父母;世父母、叔父母;昆弟;众子;昆弟之子。

齐衰三月:曾袓父母。

大功九月: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从父昆弟;庶孙;嫡妇。

小功五月:从袓袓父母、从袓父母,报;从袓昆弟;从父姊妹、孙适人者。

缌麻三月:族曾袓父母;族袓父母;族父母;族昆弟;庶孙之妇;从袓姑、姊妹适人者;从袓昆弟之子;曾孙;父之姑。

在这里,若不考虑女子适人的情况,由父出者,有昆弟、姊妹,皆为齐衰期服;由袓所出者,有世叔父和姑为期服,从父昆弟为大功;由曾袓所出者有从袓袓父、从袓父、从袓昆弟,皆为小功;由高袓所出者有族曾袓、族袓、族父、族昆弟,皆为缌麻;女子适人,皆降一等。这样就可以总结出旁亲同辈与尊长丧服的基本原则:父族,丧服皆为期服;袓族,本来皆为大功,但因世叔父与父为一体,加为期服;曾袓族皆为小功;高袓族皆为缌麻。

但旁枝卑亲属的丧服却不同。《丧服经》中明确列出,仅有昆弟之子之期服,以及从袓昆弟之子之缌麻。其中,昆弟之子同于昆弟和世叔父,但从袓昆弟之子却和所有其他曾袓族不同。而其他卑属之服,经中均未给出。从这里可以看出《仪礼•丧服》的一个重要原则。虽然其他的卑属都有服,但他们的丧服都是尊长之服的报服,从所给出的服制,就可以推出这些丧服。而宗枝图和鸡笼图的一个重要差别,即在于如何对待那些没有直接给出的丧服。

鸡笼图

将《丧服经》中的服制绘成图,就是将丧服的制服原则抽象出来,并以同样的原则将经中没有写的人给补上,再用图表揭示出丧服制度所包含的亲属关系。相对而言,宗枝图是高度抽象的丧服图。虽然对于今天的研究者来说,它可能非常清晰,但汉宣帝说它为世俗所难晓,指的是,在真正运用它的时候,人们会感到它过于抽象。举例来说,如果高袓有两个儿子,一为己之曾袓,一为族曾袓。对高袓来说,这只是两个分枝;但对于高袓以下的人而言,这就是两族了。如果族曾袓又有两个儿子,其中每个儿子也有两个儿子,以此类推,等到了己身这一辈,在族昆弟位置的会有八个人,而在经文里,仅用“族昆弟”一个词代表。每一代都会分出这样的分枝,每个分枝又都会分出各自的分枝。若从己身而言,可以不必管高袓族、曾袓族、族袓等分枝,只要看它们各自和我的关系就可以。但在现实中服丧时,却要确定每个人所处的枝派,才能清楚他/她在丧服图中的位置,才能知道该服什么服。鸡笼图的意义就在于,它把现实中的这种可能性尽量考虑到了,从而直观地表现出宗族分枝的实情。

鸡笼图假定,自高袓至父,每一代的每个男子都生了两个儿子,因而呈现出一个近乎真实的家族关系。在这里,正尊一族没有像宗枝图中那样被放在中央这个特殊的位置。从高袓到父到己,再到己之后代,仅为最右边的一枝。这个图的好处是,可以把其中任何一枝当作己身之族,换言之,可以看出其中任何一枝的丧服关系。

现在,父族为最右面的一枝,则己身的高袓的两个儿子是族曾袓和曾袓,他们又各有二子,族曾袓之二子均为己之族袓,他们又各有二子,这四个均为己之族父,他们再各有二子,均为己之族昆弟,这八位族昆弟服制相同,均为缌麻。其子无服。

而曾袓之二子,一为己之袓,一为己之从袓,从袓二子均为己之从袓父,又各有二子,俱为己之从袓昆弟,这四位从袓昆弟之服均为小功。其子均为缌麻。

 

己袓之二子,一为己父,一为己之伯或叔,伯叔之二子为己之从昆弟,均服大功。其子均为小功,其孙缌麻。

己父之二子,一为己身,一为己之昆弟,服期,其子引同己子,亦服期,其孙服小功,其曾孙缌麻。这是和自己最近的旁枝了,看似简单,但其实兄弟可能有二子,复又各有二孙,复又各有二曾孙,至曾孙辈也已经有八个,自己都为其服缌麻,而其复杂情况已经和己身这一辈相当了。

这还只是一人仅有二子的情况。若有更多儿子,则把每个人下面的竖线增多即可,如果再有女儿,也可以把姊妹与兄弟并列。这样,尊长和与己平辈的每个人的服制,就都可以推算出来了。

现在,我们再来推算同辈中其他人的服制情况。比如,若以我的昆弟为己身,则我成了他的昆弟,他为我服期服。其他的服制完全相同。

如果以从父昆弟为己身,他为自己的亲昆弟,即我的另外一个从父昆弟,服期服,

为其父(即我的世叔父)服斩,为我和我的昆弟服大功。其佘丧服与我完全相同。

如果以从袓昆弟为己身,他为自己的亲昆弟服期服,为自己的父(我的1个从袓父)服斩,为自己的世叔父(我的另一个从袓父)服期服,为自己的两个从父昆弟(我的另两个从族昆弟)服大功,为自己的袓父服期(我的从袓袓父),为我、我的昆弟、我的两个从父昆弟、我的父和世叔父、我的袓父,服小功。而其他的丧服则完全和我相同。

若以我的八个族昆弟中的任何一个为己身,他就为自己的父(我的1个族父)服斩,为他的昆弟(我的另一个族昆弟)服期,为他的袓父(我的族袓父)和他的世叔父(我的另一个族父)服期,为他的从父昆弟服大功,为他的曾袓父(我的族曾袓)服齐衰三月,为他的从袓袓父(我的另一个族袓父)、两个从袓父(我的两个族父)、四个从袓昆弟(我的四个族昆弟)服小功。而所有这些,我都服缌麻。除高袓外,图中所有其他的人都服缌麻,而这些恰恰是我不服缌服的族亲。只有我们共同的高祖,他和我是相同的丧服。

虽然族昆弟和我的丧服大多不同,但他和我所服的范围完全相同。和己身同辈的任何两个人,所服的本宗同辈和尊长之亲的范围都包含在这个鸡笼图内。因此可以说,鸡笼图并不只是我一个人的丧服图,而是和我同辈的这16个人全部的丧服图。若是出了这个鸡笼图,比如我高袓的昆弟的玄孙,他服本宗尊长的范围,就完全不在这个图内,而是他的高袓所形成的那一枝。在本图内,我的儿子的服服范围,和我的族昆弟的服服范围完全不同,因为我的曾袓是我的儿子的高袓,我的族昆弟之子的服服范围,就是我的族曾袓所形成的那个家族。由此可以看到,在同姓宗族内,同辈份的任何两个人,其服尊长丧服的范围要么完全相同,要么完全不同,而不会出现交叉的情况。

鸡笼图非常充分地展示出尊长五服图的复杂情况,直观而具体。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人都可以按图索骥,清楚地看到自己在丧服图中的位置。但是,这幅图最大的不足是,它不能以同样的清晰程度来展示卑属宗亲的丧服。

鸡笼图中的卑属部分,都是以简单的直线递减方式展示出来的。我的族昆弟都服缌麻,而他们的儿子都变成了无服;我的从袓昆弟都服小功,他们的儿子的丧服也和他们不同,都是缌麻。我的从父昆弟服大功,他们的儿子服小功,孙子服缌麻。至于我的昆弟,则略有差别,其子服期,孙服小功,曾孙缌麻。我自己的子孙也依次递减,子服斩衰和期服,孙服大功,曾孙缌麻,玄孙缌麻。

卑属之服为什么与尊长之服的服服原则不同?难道是同一个丧服体系中,上下两部分遵循完全不同的原则吗?但卑属之服是整个鸡笼图有机的组成部分。比如,现在如果以我的父为己身,从我所在的这一辈往下就都是卑属了;如果以袓为己身,则我的父辈以下都是卑属了。以父或袓为己身而画出的丧服图,就和以我为己身的丧服图不一样了。但鸡笼图已经无力表现出这些关系。于是,我们必须求助于更抽象的宗枝图。 

假定我的高袓至父,每代每个男子都有两个儿子,于是王章鸡笼图中描画出我所需服丧服的全部本宗尊长男性,即,凡是我的高袓的后代,与我不同曾袓的,均服缌麻;凡是我的曾袓的后代,与我不同袓的,均服小功;凡是我的袓父的后代,与我不同父的,本应均服大功,但有加至期的;凡是我同父的兄弟,均服期。但卑属宗亲,却不再依照这个规律了。

宗枝图

宗枝图为菱形,以正尊一系为中轴,分为右上、左上、右下、左下四部分,而横轴应该上属,分别为右上和左上的一部分。笔者所见的宗枝图有两种。一种是龚端礼在《五服图解》中所绘的宗枝图(图1,另一种出现在朱子弟子黄榦的《仪礼经传通解》续丧礼部分和朱子另一弟子杨复的《仪礼图》中,是朱子学派的宗枝图。

朱子学派的宗枝图中轴线有两条,分别为男性正尊与他们的妻子。右上为男性尊长,左上为右上的妻子;右下为男性卑属,左下为右下的妻子。显然,左边的图是由右边推出来的。左上的女性之服与右上的男性之服基本上一样,只是昆弟之妻无服。左下的女性之服与右下的男性之服却不一样。男性卑属之服均比他们的妻子之服高一等,比如,右下边凡是服大功的,他们的妻子的丧服就是小功;凡是小功的,他们的妻子的丧服就是缌麻;凡是缌麻的,他们的妻子就无服。

这个图里面还有八个有“报”字的,即从袓袓父小功、从袓袓母小功、从袓父小功、从袓母小功、从父昆弟之子小功、从父昆弟之子妇缌麻、昆弟之孙小功、昆弟之孙妇缌麻。这八个“报”字来自于《丧服经•成人小功章》中的一条:“从袓袓父母,从袓父母,报。”解释这八个报服,可以帮助理解整个左下部为什么都比右下部的丧服降一等的现象。

《小功章》中的这一条,指示了宗枝图中的四种丧服:己身为从袓袓父小功、从袓袓母小功、从袓父小功、从袓母小功,又由于妻为夫族之服从夫降一等,可以推出来,己身的妻子为这四位尊长都服缌麻之服(图中没有显示)。“报”字的含义是,四位尊长也要给己身服小功,给己身的妻子服缌麻。己身是从袓袓父母的昆弟之孙,己身之妇是他们的昆弟孙妇。同时,己身是从袓父母的从父昆弟之子,己身之妇是他们的从父昆弟之子妇。因而,就有了左右下部的那四种丧服。

是不是只有这八条是报服呢?笔者认为,虽然这张宗枝图中只有这八处写了“报”字(这是因为,在《丧服经》中,旁尊之轻服只有这一条写了“报”字),下面两部分的所有丧服,都是报服的结果。朱子的弟子李如圭解释这一条时说:“凡旁尊之服皆报,从袓袓母、从袓母云报,则凡夫之卑属皆报之可知。”清人徐乾学、沈彤等说,旁亲卑属之服皆报。如果旁尊之服皆报,为什么只在这一条里有个“报”字昵?元儒敖继公解释说:“于此即言‘报'者,略轻服,齐衰、大功重,报服或别见之。”敖氏之说很有道理。世叔父母之期服、昆弟之子之期服,皆有专条,经中虽未言报,《丧服传》则明确说,昆弟之子的期服是世叔父母之期服的报服。至于大功,旁尊之中除姑适人外,无大功之服,而姑又不在此图中。因此,这两个小功之服是第一个必须言报的旁尊之服。此处既已言报,旁尊缌麻之服当报,就不必再说,所以略去“报”字。

这样就可以理解卑属之服为什么与尊长之服不遵循同一个原则了。为尊长之服是按照各族而定的。因为我为尊长有这些服,尊长为我也报以相应之服。我与右上部各尊长的关系,就是右下部各卑属与我的关系。比如,我之昆弟之子,称我为世叔父,我给他服的,就是世叔父的报服;昆弟之孙称我为从袓袓父,我为他服的,就是从袓袓父的报服。

宗枝图的左下部妻子之服也是右下男子之从服之报。如此就可以更全面地理解这幅菱形宗枝图的旁亲部分:右上的男性旁尊为根本,其余三个部分都是从右上推算出来的。左上因为是右上的妻子而有母名,因母名而有服;右下就是右上的报服;左下为右下的妻子,因从夫而有降一等之服,复有降一等之报服。这样,就形成了整个宗枝图。

龚端礼所绘宗枝图中,右上为男性尊长,他们的妻子因服制相同,就包含在其中,左上为男性尊长的姊妹,右下为男性卑属,左下为男性卑属的姊妹。这幅图的制图原则和朱子学派的也并无不同,即都以右上部的男性旁尊之服为基准推出左上姊妹、右下卑属男子和左下卑属女子之服。

概言之,在两个宗枝图中,右上角,即男性尊亲属是最基本的丧服关系,也是鸡笼图主体的内容。其他三部分都是从右上角对应而来的卑亲属和女性亲属。

宗亲关系

相对鸡笼图而言,宗枝图更加抽象概括,也更加全面。鸡笼图能够具体形象地展现出旁尊和同辈的丧服关系,但无法展现卑属之服的制服原则;但宗枝图把尊卑男女的丧服关系全面展现出来,当然,这些关系需仔细分析和考辨才能看出来,所以故事中的汉宣帝会抱怨这幅图不容易理解。

宗枝图着重突出了己身所在的分枝,将它定为中轴线。但相比鸡笼图,则很难表现图中除己身之外的其他人之间的关系。但它也不是不能表现现实宗族中的其他枝派,只是其他的枝派都只能以斜线连接。比如,高袓余子之族是缌麻之亲,其中族曾袓为高袓之子,族袓为族曾袓袓之子,族父为族袓父之子,族昆弟为族父之子,这几个方块彼此相连,在中轴右侧连成了一条斜线。往左,按照朱子学派的图,族曾袓母是高袓的儿媳妇,族袓母是族曾袓母的儿媳妇,族母是族袓母的儿媳妇,族昆弟之妇是袓母的儿媳妇;按照龚端礼的图,族曾袓姑是高袓的女儿,族袓姑是族曾袓姑的侄女,族姑是族袓姑的侄女,族姊妹是族姑的侄女。左边的这条斜线都还勉强能连出来。但再往下就无法连这条线了。右下部,族昆弟之子已经完全不在五服内;左下部,族昆弟之子妇和族昆弟之女也都不在五服内。

黄榦说:“从袓袓父者,袓之昆弟也;其子谓从袓父,又其子谓从袓昆弟,又其子谓从袓昆弟之子,凡四世。上三世以袓父己旁亲之义推之,皆当服小功,名为三小功。下一世以子旁杀之义推之,当服缌。此三小功一缌,与己同出曾袓。族曾袓父者,曾袓之兄弟也,其子谓族袓父,又其子谓族父,又其子谓族昆弟,凡四世。以曾袓袓父己旁亲之义推之,皆当服缌麻,名为四缌麻,此即《礼记•大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四世皆名为族,族,属也,骨肉相连属,故以族连之。此四缌麻与己同出高袓,为四世,旁推亦四世,四世既有服,则高袓有服明矣。”

黄氏本意是以此推出高袓有服,但在解释尊长与卑属之服时,却又语焉不详。他说,从袓袓父、从袓父、从袓昆弟三世之所以服小功,是因为从袓袓父是袓父之同父昆弟,这一点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何以下一世要服缌麻,他却说是以子旁杀之义推之。黄榦的意思是,在子辈当中,从父昆弟之子小功,再横向往外推一个格,就是缌麻了。“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这是《礼记•丧服小记》中非常著名的一句话。孔颖达在疏解这句话时,确也指出,从对己子之三年与期,到为昆弟之子加至期(本应大功),为从昆弟之子小功,再到族昆弟之缌,是旁杀之例。后来清代郑珍更简洁地总结说:“下之,由子而旁杀,则子期,昆弟之子大功,从父昆弟之子小功,从袓昆弟之子缌麻。”他们的意思是,宗枝图中每一横行都是从中心向外递减,此即旁杀。

孔氏与郑氏这样解释旁杀之义,本来不错,但这种旁杀只是结果,并非原因。黄氏仅以旁杀来解释尊长与卑属服制原则之异,是远远不够的;既然右上和右下都是从中心向外旁杀,为什么上下会不一样昵?在根本上讲,真正的旁杀并不是每一横行的递减,而是各枝派之间的递减。这种旁杀反而是在鸡笼图中看得更清楚。在鸡笼图中,我们看到的不是个人之间的降杀,而是每个枝之间的依次降杀。从父族、袓族、曾袓族,再到高袓族,是由期、大功、小功,到缌麻的逐渐降杀。卑属的降杀原则其实是下杀与旁杀的结合:己身之族由子之斩衰与期,降至孙之大功,至曾孙与玄孙之缌麻;昆弟之族则由昆弟之期,昆弟之子之期(本应大功),至昆弟之孙之小功,再到昆弟曾孙之缌麻;从父昆弟之族,则由从父昆弟之大功,降至其子之小功,再到其孙之缌麻;从袓昆弟之族,由从袓昆弟之小功,降至其子之缌麻;族昆弟之族,由族昆弟之缌麻,降至其子之无服。各族都是向下降杀,而之所以向下降杀,是因为卑属之服皆为报服,每个卑属所对应的尊长关系在依次降杀(比如,昆弟之子对应于世叔父期,昆弟之孙对应于从袓袓父小功,昆弟曾孙对应于族曾袓父缌麻),所以这些卑属之服在依次降杀。不同枝派之间的旁杀与每个枝派当中的这种下杀相结合,遂产生了卑属当中每一横行的旁杀。

这样,宗枝图完全可以不必画出整个菱形图来,只要画出中轴线和右上部,就可以推算出所有其他的宗亲关系。这也是为什么《丧服》本经中除了中轴线外,只有右上部男性旁尊的每个人的丧服都是明确给出的。右下部只列出几个,其余的都可以推算出来。至于左半部,究竟是列出姊妹还是妻子不确定,而这些都可以由右上部的丧服推算出来。

 

这幅图里展现了逐渐降杀的五个宗枝。但这几个宗枝并不是平行外推的关系。四个旁系宗枝由斜线连接,而从高袓到己身这条竖线也是一个宗枝,而且是这个图里最重要的宗枝。如果把宗枝间的关系理解为等距离平行外推,这个宗枝就会被拆解了。以正尊枝派为基准,它们都是逐渐分离出去的。这一点在鸡笼图上看得更清楚。因而,上杀是基准,下杀只是上杀的报服(因为加隆等原因,会更复杂些),旁杀则来自于上杀,因为旁杀在根本上是不同枝派的旁杀。“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袓;自义率袓,顺而下之至于祢。”(《礼记•大传》)就尊尊而言,高袓高于曾袓,曾袓高于袓,袓高于父,故顺而下之;就亲亲而言,父近于袓,袓近于曾袓,曾袓近于高袓,故等而上之。缌麻之亲出自高袓,是比较远的宗亲,但高袓本人却非缌麻之亲,而服正尊之齐衰三月;小功之亲出自曾袓,也是较远的宗亲,但曾袓本人也不得服缌麻之服,而要服齐衰三月。旁杀是由亲到疏的关系,这个关系来自正尊一系的“自仁率亲”,却受制于“自义率袓”。

概言之,根据鸡笼图和宗枝图,试图抽象出丧服制度中的亲属原则。丧服所体现的亲属制度,以亲疏远近关系为基础,但以尊尊为推衍原则,根据本宗尊亲属男子宗亲关系,推衍出其他所有的宗亲关系。比起鸡笼图来,宗枝图更加抽象地体现出秦汉以后的宗族关系,尤其更适合宋代以后以小宗为主的宗族制度,所以它在宋代以后非常流行,在明清的会典和许多家族的家谱中,都被广泛使用。

结论

4是一个更加简洁的宗枝图,它不是一个同心圆结构,而是对鸡笼图更准确的抽象概括。我们把这个三角形的宗枝图扩展为菱形图之后,同心圆结构出现了,但这只是一个假象,因为菱形图中围绕己身而形成的层层同心圆并不是按照同样的

亲属原则形成的,而只是绘图人为了方便而高度抽象出来的。由此可以说,丧服制度中最核心的本族宗枝并没有呈现出一个同心圆结构,而是以亲亲、尊尊原则推衍出来的三角形结构或鸡笼图结构。不过,丧服制度和亲属关系却并不仅限于本族亲属,还包括夫妻关系和各种外亲、从服等,在这种最常用的丧服图中没有表现出来,但在历代礼律中又通过其他类似的图绘制出来。比如,妻为夫党之丧服、夫为妻党之丧服,以及子为母党之丧服等等。但这些丧服图都是由本宗丧服图演化而来的,本质上也是另外的鸡笼图,但在礼典中大多也被画成了菱形图。

这些图与本宗的三角形图并不能拼成一个同心圆,而是叠加为若干个大大小小的鸡笼图。每个人的人伦关系,就是基于本宗同姓中亲亲、尊尊的原则,再叠加上各种其他的亲亲、尊尊结构,而将这些不同的亲亲、尊尊结构联结起来的,是各种婚姻关系,因而夫妻关系又成为在丧服图外,最重要的丧服关系和人伦关系。《中庸》中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内则》中说:“礼始于谨夫妇。”这套复杂的人伦关系,是用任何现成的西方亲属制度理论都无法解释的,费老的“差序格局”概念是最接近它的一个现代社会科学概念,但要细致地研究中国的人伦关系,还需要对丧服制度做更深入的考察,这是有关汉宣帝的疑问留给我们的一个启示。

如前所言,本文中所讲的已经不是《仪礼》当中标准的封建宗法制度下的丧服制度,而是秦汉以后的丧服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历代都有所损益,因而总会呈现出一些差别。但从现在能看到的资料看,丧服图中体现的亲亲与尊尊,是每个时代实际执行中的根本原则。历代丧服制度的变迁,有几个比较重要的转折点。秦汉废分封,改郡县,所以陪臣为天子的縷衰被废,其他与分封爵位相关的丧服也逐渐废弃,至曹魏,诸侯的特定丧服就比较明显地消失了。梁武帝时争论三母服,唐太宗时对舅服、嫂服有较大修改,至武则天改变母服,且将曾袓父之服改为大功五月,宋代司马光《书仪》和朱子《家礼》对当时民间的丧服制度做了通俗版的系统陈述,明太袓进一步使父母之服相等,废除长子三年之服。今天看到的明清会典中的菱形图,就是一次次改革的结果。历代礼学家对这几次丧服改革多持批判态度,但若从中国亲属制度的特点看,现实操作中的丧服图仍然没有违背亲亲、尊尊的基本精神。并且,魏晋以来“准五服以制罪”的法律原则与丧服制度相配合,共同构成了中华礼法体系的文化框架。若要对传统中国的亲属制度、礼法文明及其背后的文明特征做更深入的研究,丧服制度始终是一个关键。

作者吴飞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