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促进会王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章程

中华文化促进会王氏历史文化研究会文件

[2018]  22

中华文化促进会王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章程

(经2018512日第八届理事扩大会议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         

1、本会名称为中华文化促进会王氏历史文化研究会,性质为民间社会团体组织,上级单位是中华文化促进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办公地址在浙江省湖州市。

2本会的宗旨是:高举爱国旗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从家谱研究着手,以开展中华王氏历史文化研究、探求并整理王氏世系源流、编撰《中华王氏大成总谱》为目标;开展寻根连祖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献力,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为发展我国经济文化建设作出贡献。

3、本会的任务是:

(一)研究并理清中华王氏世系源流,逐步整理出有关分支和王氏世系源流,编撰《中华王氏大成总谱》。继而并编撰《中华王氏大成总谱》的有关《海外》。在纸质版《中华王氏大成总谱》完成后,继而从事《中华王氏网络总谱》文化工程。

(二)开展海内外王氏宗亲寻根连祖和谱牒研究交流活动。

(三)研究、整理家谱文化中的优秀家训、家规等传统文化;收集、整理研究祠堂文化资料,为传承优秀传统历史文化献力。

(四)办好《中华王氏文化研究通讯》会刊和《中华王氏网》网站,作为海内外王氏文化研究交流的平台和工具。 

(五)向广大同宗和致力于王氏文化研究的热心人士大力宣传弘扬民族精神,发扬团结友爱与和谐相处的精神,会同各姓氏各民族的人民为发展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献力。

 

 第二章       

4、本会会员条件。凡热心于或有志于中华王氏文化、王氏家谱研究的公民,年满18岁以上,遵守本会章程,有一定奉献精神和工作能力,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填写登记表,交纳会费,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5、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的权利有:(一)有推荐权、被聘任权、选举和被选举权;(二)有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三)有对本会提出意见、建议、批评的权利;(四)有在本会会刊发表文稿、著作和在本会网站上登录、浏览,参加交流研讨的权利。

2、会员的义务有:(一)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二)有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任务的义务;(三)有交纳会费的义务;(四)加强同理事会的沟通与联系,不搞小派别活动。

6、会员的退出、除名和复入。

1、退出  会员自愿要求退出本会,经本人提出就准予退出;会员逾期一年不交纳会费和一年以上未参加活动或失去联系者,按自动退出本会处理。

2、除名  凡不遵守本会章程或较严重违犯国家有关法律的会员,予以除名。

3、复入  凡已经退出的会员有重新入会的要求,按入会要求重新办理入会手续,即可复入本会。除名者不得复入本会。

 

第三章       

7、本会实行理事会负责制。

8、理事会的组成与产生。

理事会的组成:

理事会由全体理事组成,理事相当于各地区的会员代表。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组成。理事会还聘请德高望重或对王氏文化研究有特殊成绩的人士为本会顾问。对于本会会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中在编撰中华王氏大成总谱、捐赠资金等方面有重大贡献者,理事会将聘任为荣誉理事长、终身荣誉理事长,荣誉顾问、终身荣誉顾问等荣誉称号。

常务理事会核心委员会,在常务理事会中产生常务理事会核心委员会,分名誉主任、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等,由中华文化促进会任命。主持常务理事会日常工作。

理事会的产生:理事长由中华文化促进会任命的主任兼任。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等由理事长提名,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由理事会聘任,报中华文化促进会备案。理事按各省(市)地区会员数量和研究工作需要确定名额,在各地会员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由理事会任命。

9、理事会全体会议,是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相当于会员代表会议),理事会全体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讨论决定本会的一些重大工作事项,当理事因故不能到会时,可以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请假或对理事会讨论的工作事项实时表态。理事会的职责是:(一)制订、审议、修改本会章程。(二)总结与讨论本会的工作和工作计划。(三)讨论决定调整理事会成员。(四)讨论会员提案或其它有关工作事宜。

10、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主持工作。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11条、理事会成员的罢免:理事会成员出现第6条中退出、除名情况时,经常务理事会研究给予罢免处理。

12条、理事会成员守则:

(一)理事守则:1、热心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事业,并有勇于奉献的精神,遵守研究会章程。2、在认真研究自己所属支系的世系与家谱研究的同时,并能按研究会的各阶段计划投入研究,完成分工的研究任务。3、对自己分管片区范围内的会员在世系研究、寻根连祖、会费交纳等方面进行联络与服务。4、积极在分管范围及邻近同宗进行王氏文化研究的宣传,在修谱指导、收集资料、募集资金与发展会员等方面开展工作。

(二)常务理事守则:1、热心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事业,并有勇于奉献的精神,遵守研究会章程。2、按研究会的宗旨、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积极完成业务分工的有关任务。3、努力开展宣传、会员发展与管理、资金募集等方面的工作,主动为理事会提出工作总结、方法、计划方面的建议。4、履行理事会会议的决议,按分工执行日常业务工作。

(三)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守则:1、热心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事业,并有勇于奉献的精神,遵守研究会章程。2、积极按研究会的宗旨、计划开展研究工作;负责自己分工地域、片区内的理事、会员进行联络服务,积极完成业务分工的有关任务。3、对研究会发出的寻根告示的内容积极寻查与研究,努力寻求答案。4、努力开展宣传、会员发展与管理、资金募集等方面的工作,主动为理事会提出工作总结、方法、计划方面的建议。5、履行理事会会议的决议,按分工执行日常工作。

(四)顾问守则:1、热心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事业,并有勇于奉献的精神。2、遵守研究会章程。重视并认真研究自己所属世系与家谱的研究,积极关心研究会的研究工作。3、认真履行和贯彻执行理事会会议的决议;4、积极为加强与改进研究会的工作提出建议。5、负责检查督促常务理事会的工作。

根据研究会工作拓展需要,顾问设立以下三类顾问:

A总顾问: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中心总指导和为《中华王氏大成总谱》审校的姓氏文化专家。

B荣誉顾问:对本会有特殊贡献知名人士,又分为荣誉顾问和终身荣誉顾问。

C)顾问,即以上述顾问守则为任务的本会资深人士。

(五)理事长守则:1、热心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事业,并有勇于奉献的精神,遵守研究会章程。2、全面负责研究会与理事会的工作。3、制订研究计划并贯彻落实,筹措资金并按规范使用与管理。4、主办好《中华王氏文化研究通讯》与《中华王氏网》网站。5、履行理事会会议的决议,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成员在任期内如果未参加有效活动,如未参加过会议;或研究活动;或有不作为行为,就应予以调整。当出现或有会员反映,理事成员中有不规行为,影响研究会声誉时,应予撤消除名处理。

13条  建立地区直属站

由于本会研究活动的范围涵盖全国及世界有关地区,为有效地实施组织管理,提高并适应地域宽广的各地会员的联系和管理,确保完成文化工程的各项任务,因此必须在各地建立直属站

(一)直属站的性质:是中华文化促进会王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的职能部门及在各地的派出机构,不属于分支机构,是由中华文化促进会王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直接组建和任命。

(二)直属站的名称:国内的派出机构一般为直属站,国外也可称工作站(或联络处、代表处)。可先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建立,受本会直接管理。派出机构的名称规定如下:

1、工作站名称是:本会名称+(所属省(市、自治区)

2、各地直属站内不得再设分站。

3、有关省(市)地区无条件建省(市、自治区)直属站时,若其区域内有条件建立有关地区(地、市、县级)的直属站时,则也可以设立相应直属站,但其名称为:我会名称+省、地(市)、县名称站)。

4、有关外国或地区的王氏宗亲要求设立我会直属站(或联络处、代表处)机构的,也可经本会批准成立在该国(地区)的派出机构。其名称为:本会名称+国家(地区)名称+直属站(或联络处、代表处)。

(三)直属(或联络处、代表处)的任务有如下:

1、宣传发动各地会员做好我会理事会、总谱局颁发的关于编修《中华王氏大成总谱》有关文件精神。贯彻执行本会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收编汇集分工范围内的各支族人的世系、谱牒原始资料。并初步整理各支族世系按六大系总谱分类,做好各大系始祖至本分支始迁祖的吊线图中的先祖人物的行传资料,力所能及进行一些世系源流考证工作。

3、积极宣传推广数字化、现代化修谱方法,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数字化修谱工作,以促成《中华王氏网络总谱》的逐步建立。

4、组织总结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整理家谱中的优秀家训、家规等传统文化,复兴家学、恢复文化自信。提高本族王氏宗亲的文化与觉悟水平。

5、开展调查研究,发展会员,开展宗亲联谊活动,对于出现一些矛盾要本着促进宗亲团结和睦的精神协调解决。

6、大力宣传、积极开展普及《中华王氏大成总谱》活动。

(四)建立直属站应具备的条件:

1、该地区范围内要有一定数量的会员,并且分布比较合理。做到每建一个都能独立运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2、要具备若干人有一定组织活动能力,有一定奉献精神与文化水平,有一定经济基础,有日常时间从事与完成我会交给的有关任务的带头人。

3直属站的资金自筹解决,自己筹措必要的运作资金,包括本直属站管辖范围内的王氏企业家和宗亲们向直属站的捐赠,同时在从事的数字化修谱工作中发挥一定的造血功能,以保证直属站正常运作。

                     

 第四章   会徽与会旗

14条、会徽与会旗。

关于中华文化促进会王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的会徽、会旗的设计图案确定如下:

(一)关于会徽,是用太子晋时期青铜器铭文中的一种“王”字代表文字,保留了甲骨文中“王”字本义的“斧钺”形状,其字形的上半部分轮廓又像现在通行字体“天”字,下部分像“一”字,合在一起也反映了王姓现在是天下第一大姓的突出地位。周围配上中华文化促进会王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的中英文字样,以地球仪为基础,作为代表海内外王氏宗亲的王氏文化研究组织。

(二)会旗是将会徽在中央,上方刻有中华文化促进会王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的单位名称。会旗长度以从太子晋生年到我会2018年正式成立的年代时间为2583年,每年取1毫米,共长2583毫米。会旗的宽度是将长度按数学的黄金分刈法计算(长度乘0.618),为1596毫米。红色旗,金黄色字。因为王姓大多是太子晋的传人,太子晋时的周朝按阴阳五行的传统说法是火德,以红色最为尊贵,王姓的会旗也应是红色。

会旗长2583毫米,是太子晋出生(公元前565年)至我会成立的2018年的年份长度;

会旗宽为1596毫米,是用数学黄金分刈法计算所得(即长度的0.618)。

会旗大小分大、中、小三种:大型即上述的标准形;中小型将按缩小比例制作。

 

第五章     

15、经费来源。本会经费主要依靠以下来源:

1、会费,本会会员需交纳会费,每人每年应交纳的会费标准为 100元(海外会员的会刊仅发电子版)。

2、接受会员、同宗和有关支持王氏文化研究的个人或单位的赠与(包括资金和实物),凡有个人或团体向本会捐赠钱物者,均在《通讯》和《中华王氏网》的“功德榜”上公布,并开具收据。一次性捐赠1000元以上者发给荣誉证书。并依据本会有关文件按照捐款数量留名留影和赠送总谱等奖励。

3、资料转让或研究成果出版向社会发行的销售收入。

4、出版《总谱》时除按规定向有关单位、个人赠送外,其余按内部价预订或直接购买,其收入用于抵付部分编辑印刷费用。

5、举办有关活动收入或其它收入。

16、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本会经费本着节俭、从严管理开支原则使用,支付必要的资料编印费、邮资、资料复印、车旅费、会务办公、电话费、网站运作及必要的设备与维修费用聘用少量技术业务人员和办公人员的劳务费用等等。建立本会账务,定期公布账目,每年接受常务理事会检查一次,每年的财务收支表需经常务理事会中负责审计的成员审计并写出审计报告。

                          

第六章      

17、本会开展以下活动:(一)编撰《中华王氏大成总谱》;(二)开展寻根连祖活动;(三)办好会刊《中华王氏文化研究通讯》和《中华王氏网》网站;(四)定期召开年会、适时组织文化研讨会、联谊会等活动;(五)指导各地修祠、修谱活动;(六)视情开展王氏文化产业相关业务活动

 

第七章       

18、本章程解释权在本会理事会。

19、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报中华文化促进会备案。

本章程于2018512日的第八届理事扩大会议上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华文化促进会王氏历史文化研究会

                                                         2018818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