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宗祠中的辈序称谓

潮汕宗祠中的辈序称谓

 

宗祠中的辈序称谓向来被族人所重视。它是用以维护宗族的世系承传,辨明血缘亲疏,保持血统纯正而世代延续的一种特殊徽记。使族人不忘其本末,谱之不紊其分支。因而,昭穆有序,伦常不忤。

辈序的起端,一般由一个宗族中的始迁祖一世祖所立制,从开始一世至若干世,甚至上百世不等。一世一字眼,按世系排列组成相同字数的句子汇篇而成,既押韵又朗朗上口,便于族人记取领会。

所立的辈序有一个中心内容,大凡是继承祖德、奉扬仁风、制定族约以及对宗族未来兴旺发展的良好愿望。而作为辈序中的每一个字眼,都必须严格选择,一般要避开五行即金、木、水、火、土的偏旁。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阴阳五行,向来被认为是一种相生相克的生化制约关系,因此,民俗取名择吉相当注意五行的制约。每一个姓氏都有自己的辈序。同姓氏不同辈序,这只能称其为同宗;只有同姓氏而且辈序相同的,才能称其为同族。被称为同族的有的甚至分布在数个区域里。但在一些地方,诸如同一县治,为了方便认祖归宗,在同姓氏不同辈序中实行统一辈序,这叫做“新辈序”。诸如民国三十三年1944二月王氏家族自治会在普宁乌石王氏大宗祠所立的《普宁县王氏新编辈序》又称《一百字新辈序》就是一个例子,这些新辈序在普宁县邑王氏宗族中都不同程度地使用……新辈序的形成,需要同一姓氏把各自的辈序汇集在一起,然后按照世系的排行,在各种辈序中确定某一辈序为新编辈序的某一世,然后形成统一辈序。新辈序的实行,加深了同姓氏之间的了解,强化宗族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每个中国家庭,即使是农民家庭,一旦识了字,便记载家谱。家谱依每个家庭的男性子嗣为根据记载。……在每代人中,每个人都有一个相同的排名,这犹如一种编码代号,便于某些两、三代人合计多达700~800人的大家庭,一眼就能看出某人属于哪一代。根据严格的儒家习俗,这是非常重要的家规。”录自[英]韩素音著《周恩来与他的世纪》中“有关家谱的注释” 这个编码代号,除家族中男性子嗣相同的排名外,就是辈序中同一代人的编码代号。辈序的排行是严格的,不得有丝毫马虎。在旧时农村,就曾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功名可买,辈序不可买”。这样,宗族中就贫富相等,亲疏有别;妇从夫辈,长幼有序……但因为族人各自的发展空间不同,在几百年的繁衍生殖中,自然地出现了世系的差异,以致辈序大小不一,有的甚至相差几代人的距离。根据调查,普宁市陇头乡几万人的村落,上下就有9个辈序,所谓“无鬚老大白毛”的现象在各个姓氏的排行辈序中都有之。

有一些姓氏的辈序,分阴阳两种。阴的是指人死了,活在世上的人按死者在生时的排行辈序给他立了一个阴辈名字,这阴辈名字必须书于墓碑上,以给子孙后代作为纪念或日后辨认用。碑文的撰写宜忌很多,首先是字数的末数必须是一、二、六、七,这样才符合“生老”即生、老、病、死、苦;其次是死者如果是男的,碑文就必须连同妻子的名字阴名书上,若是女的,同样要书上其丈夫的名字阴名;死者的名字当以绿色标明,而生者必以红色区分,等到其中一方去世,红色的名字才改为绿色;按照宗法制度的要求:男为大,当为墓碑的左竖行,女为次,应为墓碑之右。过去,潮汕地区漂洋过海谋生的男人很多,其中不乏有妻室在家者,他们在海外几十年,或另立家室,或客死他乡,而作为在唐山的老婆,就必须一辈子独守空房,从一而终,死后的墓碑同时书上丈夫阴名的名字,名义上是“生不同床死同穴”,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华侨的苦难史。

墓碑上的称谓很多,首先是男以“考”为首;女以“妣”当先。“考”者成也,谓人生的事业已成:“妣”者媲美也,形容美丽无比之意。所以,已故父母,先祖当以“考”、“妣”称谓。人死了,从历史上当然成为后人之“祖”,在“考”、“妣”之上冠以“祖”字那是应该的,有的甚至标明世系。过去异姓通婚,墓碑的碑文是×公△氏,封建的宗法制度要求死者夫妻的姓是不准相同的。但时代在前进,在现实生活中,已有不少夫妻属同姓通婚,那么,在书写碑文时就男的用其姓,而女的用“仝氏”或“宗氏”代之,既避免姓氏二字雷同,又暗喻是同姓通婚。据传南京王氏宗族,方圆几十公里同姓通婚,墓碑上都用“王公”、“玉氏”的字样代之……神主牌的称谓及格式基本同墓碑一样,不同的是神主牌尊其祖考可曰“府君”。朱子家礼曰:无官爵者俱称府君,也称处士府君。府君乃人子尊祖考之辞也。

在中国历史上,封建的清王朝为了笼络人心,对民间的老人特定出不同条例的恩赐,如:年届60以上的例授登仕佐郎;70岁以上的例授登仕郎九品80岁以上的例授修职郎八品90岁以上的例授文林郎七品,这些例授的“功名”只是作为虚有的衔头对已逝老人的一种追封而书于墓碑之上让世代感受皇恩的浩荡。

在潮汕地区,年老的女人逝世,墓碑皆书“孺人”称谓。“孺人”是封建社会里对有官阶妇女的一种爵封,相当于七品封赠。潮汕妇女向来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恪守妇道,以艰苦朴素、淑德贤惠的品格著称于世,在伦理道德方面做出了典范,但至于“孺人”之封赠,却另有来由:相传南宋末年,宋帝昺弃京南逃来到了粤东客家山区,为元兵所追杀。适逢一群采樵妇女,肩扛竹竿,列队而过。元军疑为救兵,仓皇而退。宋帝为谢救驾之功,特赐客家妇女死后一律准称为“孺人”。此后,在潮汕地区一直相传沿用至今……(来源:揭阳新闻网)